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年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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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01
  • 来源: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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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领人:

  为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根据有关要求,需对正在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对象2023年度有关情况进行年审,年审通过后予以发放2023年度的住房补贴。现将年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已按原《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解决办法》(穗组字〔2010〕46号)或《关于印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和<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方案>的通知》(穗组字〔2017〕98号)领取了部分住房补贴,需按原标准继续领取2023年度住房补贴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

  另,2023年内首次提交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及人才层次变动申请的高层次人才,将于今年上半年内发放第一笔住房补贴,补贴将自《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发证之月起发放至2023年12月止离开市属单位退休,发放至发生变动当月),故无需参加本次年审。

  二、提交申请时间:申请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间在线提交年审申请。

  三、网上申报流程:本次年审工作全流程在线办理(系统将于3月1日开放),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公共服务事项,点击“办事指南”,选择“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年审)”,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申请信息,按要求上传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审核意见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详见附件)及相关材料。

  审批情况及审批结果可通过https://zwfw.gzonline.gov.cn/ability-of-person/home,点击“申请进度查询”,输入申请人姓名和证件号码,即可查询。

  四、发放额度和发放时间:本次年审仅对申请人2023年度应发放的住房补贴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视在穗在岗月数发放2023年度的住房补贴,发放月数最多为12个月。住房补贴资金将视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在2024年内发放至个人(单位)指定账户。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表单时,“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部分,除某特定高校外, “是否经由单位统一发放”请选择“否”,“开户名”请填写开户人姓名,“开户银行及支行”请填写XX银行。申请人如持有社保卡,请使用社保卡作为补贴资金发放载体。

  2. 本次年审仅对申请人2023年的情况进行审核。申请人在2023年间若曾在多个单位工作,所有工作单位均须出具在岗时间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 申请人在《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其现任职单位不一致的,办理年审时,如属单位有变动的,需提供已在高层次人才登记认定系统办理变动登记手续并通过的证明;如属单位无变动仅是单位更名的,需提供单位更名文件。若申请人已在之前年度年审时提交过工作单位变动登记证明,且未再次变更单位,则无需重复提交。

  4. 申请人在之前年度年审时如因系统查无社保缴纳情况数据需自行提供社保证明的,在提交年审申请时请主动上传2023年度的社保缴纳证明。

  专此通知。


  附件:单位审核意见模板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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