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3大类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罐头,冷冻饮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糕点,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3207批次。其中,抽检实物质量合格样品3164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4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1.粮食加工品385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71批次,不合格1批次。
3.调味品158批次,不合格2批次。
4.肉制品22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5.罐头217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6.冷冻饮品5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7.糖果制品152批次,不合格1批次。
8.蔬菜制品28批次,不合格1批次。
9.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33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10.食糖8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11.糕点97批次,不合格2批次。
12.餐饮食品(含餐饮具)229批次,不合格3批次。
13.食用农产品1082批次,不合格3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广州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停止经营、召回等措施。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建议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和平台进行消费,并索取和保存购物消费凭证。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或标签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加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清晰,食品贮存温度是否达到标签标示的要求,不要购买无生产加工单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宣称治疗疾病的食品。不要到无证无照、环境卫生差的餐饮店或流动摊档消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发现生产经营问题食品的线索,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