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标准《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正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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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1
  • 来源:广州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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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由广州市体育局提出并归口,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州市地方标准DB4401/T 147—2022《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广州游泳场所地标》)正式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平台”。

  体育项目中,游泳,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体育运动项目,老少皆宜。特别是在南方,炎炎夏日,游泳是最好消暑休闲娱乐方式之一、也是很好的家庭亲子活动,泳季期间,各大泳场总是人头涌动、热闹非凡。

  游泳项目,还由于它的专业性强,危险性高、安全要求高,也是被列入国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第一批共有四项,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经营游泳项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在县级体育部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才可对外经营。截至2021年,广州市游泳场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有1082个,按每年每个场馆平均进场2万人次估计(注,公共场馆进场人数更多,以广州市属场馆为例,2021年,虽受疫情影响,6个游泳场馆进场人次仍超过80万人次),广州每年游泳人次超过两千万人次。根据2021年广州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广州游泳场地数量1324个(其中:游泳池988个,游泳馆323个,天然游泳池6个,跳水池2个,跳水馆5个)。广州游泳场地数量、进场游泳人次全国数一数二。

  广州的游泳项目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之中,游泳场馆分布范围最广,场馆数量最多,活动总人数最多,管理难度最大(攀岩场所、潜水场所不到10个,滑雪1个),如何让游泳场馆更加规范、标准,安全,一直是体育行业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

  近几年来,广州市体育局在积极促进游泳项目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强体、休闲娱乐需要的同时,不断推进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健身场所更安全、更完善、更人性化。《广州游泳场所地标》修订、发布,就是其中一个具体重要的举措。也是落实标准化作为国家战略的一个具体实践。

  2020年,广州市体育局着手《广州游泳场所地标》的修订工作。在《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新国标)(GB 19079.1-2013,2013年10月,原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代替了GB 19079.1-2003)、原《广州游泳场所地标》(DBJ440100/T 69—2010,2010年,由原广州市质监局发布)的基础上,结合这几年来广州游泳项目经营场馆监管实践经验,对新国标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补充、完善。在《广州游泳场所地标》制定过程中,本着“有效性、可操作性,与时俱进、着眼长远”的原则,重点聚焦三个方面:安全、急救,防疫卫生,同时,力求兼顾全面。修订过程中,经过多次修改,反复征求多方意见,十易其稿,经过专家评审后,提交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审核通过并发布实施。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州游泳场所地标》在诸多方面实现了创新和丰富:

  从整体结构上,新国标有39个条文,共2691字;《广州游泳场所地标》条文增加到67条,共7469字,增加了5个附录。包括游泳者进场活动行为规范,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水质管理员),辅助设施配置要求等;

  《广州游泳场所地标》具有广州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强,它的出台,标志着广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标准化管理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进一步有力保障了广大游泳者的生命安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健身锻炼、安全游泳、快乐游泳的需要。据了解,广州是国内第一个制订游泳场所地方标准的省会城市。

  《广州游泳场所地标》的实施,对进一步完善体育标准化工作,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全民健康国家战略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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