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和农业部等九部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扶贫指导意见》(农计发〔2016〕59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受益精准、产业精准、项目精准、绿色发展的原则,瞄准具有一定农业产业基础和劳动生产能力的44.86万贫困户127.5万贫困人口,开发当地农业优势资源,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实施特色农业产业到户精准扶持。用三年时间,扎实推进农业产业扶贫,让贫困农民参与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分享全链条收益,增强贫困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产出效益,促进贫困农民脱贫增收,为全省如期实现精准脱贫目标夯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农业产业扶贫规划。组织编制省、县两级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发展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要求,科学设计帮扶项目,明确项目带动主体,确保贫困人口精准受益。省级规划重点是科学确定特色农业产业、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发展、增强农业产业支撑保障能力等方面。县级规划重点是确定具体帮扶特色农业产业,将特色农业产业和发展项目规划到户、联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精准到户。
(二)科学确定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实施贫困地区“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推进行动。在摸清贫困户农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贫困地区特色农业资源禀赋、农业产业结构、农业经营现状、农产品市场空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以及农业产业覆盖面的基础上,引导2277条贫困村以特色种养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级加工业、休闲农业等为主要内容实施“一村一品”行动,指导贫困户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自主选择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确保农业项目精准入户,提升贫困地区农业产业造血功能。按照连片规划、连片开发,培育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统筹资源扶持贫困地区创建若干个由贫困户组成的脱贫农民合作社或种养示范基地,粤东地区重点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推进特色水果、优质蔬菜、高山茶叶等“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和休闲食品加工业,粤西地区重点发展冬季北运菜重要生产基地、热带水果,粤北山区重点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落叶性水果、反季节蔬菜、林下种养业等,开发具有山区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形成各具特色的脱贫特色农业产业体系。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民自主经营权,发展什么特色农业产业、种养多大规模等由贫困农户自行决定。
(三)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培育壮大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贫困地区培育打造行业领军的农业龙头企业,推广“农业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贫困农户”模式,建立发展特色产业的贫困农户与农业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紧密联结的利益保障机制,提高贫困户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受益度和组织化程度。立足地区资源优势和特色农业产业,支持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有效对接、精准帮扶,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助推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作用,带动贫困村和贫困农户加快发展现代种养业。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初级加工,提升加工农产品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农产品向精深加工发展。向贫困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提高其农业产业增值能力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让贫困户分享农业全产业链条收益。积极稳妥推进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在此基础上引导贫困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贫困农户积极承接流转土地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特色种养业、林下经济。探索扶持家庭农场的有效措施,制定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引导种养大户规范运行,支持贫困村种养大户规范发展成为家庭农场,培育一批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现有农业扶持项目优先向贫困村或贫困农户创建的家庭农场倾斜,提高贫困农户的经营性收入。
(四)创新农业产业扶贫模式。瞄准建档立卡且具备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条件的贫困户,因户施策,精准脱贫。一家一户能干的特色农业产业,要将扶持农业项目、资金直接到户,精准扶持实现自我发展的农业产业脱贫。一家一户无法干的,可引导贫困户入股成立脱贫合作社,联结或入股有意愿、有实力、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帮扶农业项目、资金作为贫困户的入股资本金参与特色农业产业经营,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模和贫困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精准到户。推广特色农业产业订单帮扶模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对象,共同开发特色农业产业,依法签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协议。按照协议贫困户生产、提供产品,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收购产品,政府扶持资金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贫困户。
(五)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贫困农户的大田种植、禽畜养殖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改进贫困地区农业监测统计、市场分析、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贫困地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农村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建立农产品网上销售、流通追溯和运输配送体系。继续推动大型农产品连锁企业与贫困农民合作社对接合作,加强贫困地区村企直接对接,减少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中间环节。积极支持贫困地区特色农业主打产品、主导品牌申请资质认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地方特色的“三品一标”和名牌优质农产品,提高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竞争力。
(六)增强农业产业支撑保障能力。加强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特色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改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集配升级改造,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各级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机构和技术人员,以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为依托,加强对贫困户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建立农技服务精准到户机制。围绕贫困地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加大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帮助相对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农户按其意愿开展技能培训,使其掌握1-2项农业生产管理实用技术。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农业专家、种子、农资、农机、信息进村入户,指导贫困农民科学选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贫困农民科学种养水平。大力扶持贫困村农业机械化、农业生产设施建设,支持农机合作社建立农机服务队,对贫困户开展农机作业优惠服务。扶持贫困村购置适用农业机械,开展培训拖拉机驾驶员。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扶持贫困村发展蔬菜、水果、花卉、茶叶、中药材、畜牧等种养业大棚和喷滴灌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三、实施步骤和目标
(一)实施步骤。帮扶单位和所在市、县(市、区)全面摸清扶持区域和扶持对象,对具备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条件的每一贫困户的特点进行分析,因户施策制订详细年度扶助计划和目标,落实农业产业扶贫措施精准到村、精准到户,确保打赢农业产业精准脱贫攻坚战。
1.建档立卡阶段(2016年8月前)。各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发动,在省确定的贫困村、贫困户的基础上,开展全面调查,精准摸清贫困户劳动力、劳动技能、从事农业生产等情况,建立贫困户农业产业发展档案,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和需求意愿,制定发展农业产业帮扶计划和目标。
2.全面实施(2016年9月-2017年6月)。省、市、县和各对口帮扶单位制定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台账,编制规划,落实责任,动态跟踪,全面实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推广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抓好落后地区问题整改。
3.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7月-2018年10月)。开展初步总结,检验实际成效。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提升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成效。
4.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全面总结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成效,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二)工作目标。根据当地农业生产资源禀赋和市场规律,指导贫困农户自主选择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引导创建一批由建档立卡且具备农业生产基础的贫困户组成脱贫农民合作社或种养示范基地;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脱贫合作社或贫困户依其意愿联结对接实现利益共享,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脱贫合作社或贫困农户+资金项目”的特色农业产业精准扶贫模式,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服务基地,形成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帮助相对贫困户中有农业生产能力的按其意愿开展农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1-2项农业实用技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对象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要把农业产业扶贫列为精准扶贫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省级层面成立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农业厅、扶贫办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省直相关部门、各对口帮扶市政府、各受援市政府分工落实。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指导。省农业厅负责编制省级农业产业扶贫规划,指导全省贫困户、贫困人口农业产业扶贫脱贫;省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对口帮扶市政府负责落实贫困村内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贫困村外贫困户、贫困人口的农业产业扶贫由所在市政府负责组织落实。
(三)加大扶持引导。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做好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各级政府积极统筹资金,督促按规定落实应承担的扶贫资金,尽快启动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帮扶工作。现有各类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和农业发展项目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和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确保帮扶资金紧紧瞄准建档立卡且具备发展农业产业条件的贫困户,重点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各地按照省确定的新时期扶贫攻坚财政保障机制财政扶贫投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扶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项目,或直接用于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或作为贫困户资本金入股农业龙头企业或扶贫农民合作社。对带动贫困户较多、增收效果好的农业龙头企业、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要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资金和优惠政策支持。积极开拓金融扶贫,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创新“政银保”有效实现形式扶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四)落实工作责任。省农业厅牵头负责制定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措施,认定公布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指导实施特色农业产业帮扶工程,会同省财政厅统筹整合农业专项资金,制定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相关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扶持贫困户发展农业生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财政扶持资金,对特色农业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农业经营主体、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培训等给予重点支持;各对口帮扶单位和各对口帮扶市政府、受援市政府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农业产业帮扶工程。贫困地区各市县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当地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措施,合力做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
(五)建立调度机制。依托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农业产业精准脱贫信息报送制度动态跟踪、及时更新农业产业扶贫信息,实现对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精准化管理,提高农业产业扶贫的透明度,为考核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便利。
(六)加强监督管理。省农业厅会同省扶贫办和省直有关部门建立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农业产业精准扶贫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各资金使用管理部门加强对农业产业扶贫相关资金的监督检查。省将组织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督查,把督查结果作为对各地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