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抽样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不得用作商业用途)
2022年第四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5批次样品,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进行。抽查产品按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1052-2018 《工业锅炉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对全水分、灰分、挥发分、全硫、氯、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抗碎强度、密度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硫含量(干燥基)
干燥基硫含量是反映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产生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量的关键指标。根据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1052-2018的要求,工业锅炉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干燥基硫含量应不大于0.1%(质量分数)。该指标超标,在燃烧时会释放超量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是有毒污染物,它能被大气中的氧化性物质氧化生成酸,是形成酸雨的重要来源之一,影响大气和生态环境;同时高含硫量会对锅炉设备造成腐蚀,缩短锅炉设备的使用寿命。造成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硫含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原料中带入含有机硫或硫酸盐较多的草本类原料。干旱地区或在干旱、低温和高日晒环境的草本植物的硫含量较高,如果生产原料中此类原料占比增加则容易导致生产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干燥基硫含量增大。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及其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