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手机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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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23
  • 来源: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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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手机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经检验,所有产品均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2017年第一季度广州市手机电池质量监督抽查方案》进行,对电池容量、跌落、过压充电、过流充电、低气压、洗涤、应力消除、欠压放电、外部短路、过载共十个项目,按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本次抽查主要以生产领域产品为主,未发现不合格项目。手机电池较容易出现不合格的质量指标主要有电池容量、过压充电等。

  1、电池容量

  电池容量是指手机电池按规定的充电程序充满电,搁置10min,再按规定的放电程序放电,放电时所提供的容量即为电池的实际容量。手机电池的实际容量应大于或等于其额定容量。

  2、过压充电

  过压充电是指手机电池在充满电后,继续以最大充电电流恒流充电至n×6.0V或者可能承受的最大电压(两者取较高者,n为电池组内电池或电池并联块的串联级数),并保持该电压进行恒压充电。对于移除保护电路或没有保护电路的电池组充电1h,对于保留保护电路的电池组充电至保护电路动作。过压充电不合格,会出现手机电池漏液、起火或爆炸,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要求》,对手机电池产品各项性能指标作出了相关规定,虚标容量、生产工艺环节出现缺陷,有可能造成以上手机电池产品性能指标的不合格。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消费者选购手机电池时应注意:

  1、购买原厂的、与手机型号匹配的手机电池。

  2、购买非用户更换型电池组替换旧手机电池时,应委托原厂指定维修点或有相应资质的维修点人员进行更换,避免自行卸装手机对手机或手机电池造成损害。

  3、购买时应检查手机电池商品标识具有产品名称、执行标准、规格型号、批号、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等信息。

  4、要向销售商索取购货发票等有效凭证。

  消费者使用手机电池时要注意:

  1、当手机提示电量不足时,应对手机电池进行充电,避免手机长时间工作于低电压状态。

  2、充电时当手机提示电量已满,应停止充电,避免长时间充电。

  3、应使用原装充电器对手机电池进行充电,避免不同品牌、不同型号充电器混用。

  4、不应在低温、高温、潮湿、多尘等极端环境下对使用手机电池或进行充电。

  5、避免边对手机电池充电边使用手机。

  6、发现手机电池鼓包,应停止使用手机并关闭,送手机指定维修点更换电池。

 

 

附件

2017年广州市手机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型号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备注

1

广州市誉通电子产品制造有限公司

手机电池(锂离子电池)

能力通

6100

2016-12-24

合格

-----

2

广州市誉通电子产品制造有限公司

手机电池(锂离子电池)

能力通

3100

2016-12-24

合格

-----

3

广州市伽利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手机电池(锂离子电池)

伽利略

BL-4C

2016-12-26

合格

-----

4

广州市伽利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手机电池(锂离子电池)

伽利略

BL-5C

2016-12-26

合格

-----

5

广州梁氏通讯电器有限公司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组(手机电池)

OPPO

BLP615

2016-12-26

合格

-----

6

广州梁氏通讯电器有限公司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组(手机电池)

OPPO

BLP627

2016-12-18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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