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145.落实农业龙头企业奖励和农业项目投资补助政策,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
牵头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季度:拟订《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报市司法局审核。 第二季度:印发《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政策宣传;按照上级安排,配合做好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 第三季度:组织做好农业龙头企业奖励和农业项目投资补助项目的申报和审核。按照上级安排,报送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推荐名单。 第四季度:完成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的拨付,将固定资产投资拟补助资金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按照上级安排,配合完成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实地核查工作。 |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
已完成。 1.印发《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完成27家被评为2022年度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奖励拨付,每家企业奖励30万元,共拨付810万元资金。 3.对13个申报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项目安排补助资金530.05万元。 4.拨付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810万元,将固定资产投资拟补助资金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已完成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实地核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