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221.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规范举债融资行为。 |
牵头单位: | 市财政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季度:开展2022年市对区财政运行监测,分析结果,完善监测指标,向市政府报送监测情况报告。动态监测政府债务风险指标,确保风险水平适中,总体持续可控。严格执行广州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规范举债融资行为。 第二季度:督促相关部门印发实施交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实施方案。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市对区财政运行监测。动态监测政府债务风险指标,确保风险水平适中,总体持续可控。严格执行广州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规范举债融资行为。 第三季度:开展2023年上半年市对区财政运行监测,向市政府报送监测情况报告。动态监测政府债务风险指标,确保风险水平适中,总体持续可控。严格执行广州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规范举债融资行为。 第四季度:制定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开展2023年前三季度市对区财政运行监测。动态监测政府债务风险指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规范举债融资行为。 |
进展情况、存在问题 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
已完成。 1.持续加强财政库款统筹管理,深化预算执行与库款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办理库款资金调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保障各级财政平稳运行。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支撑新时代广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穗府办函〔2023〕35号)于2023年7月24日印发。 3.充分考虑可举债空间,保持债务规模合理适度。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开展债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定期评估全市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和风险情况,严守不发生新增隐性债务风险的底线。全面统计摸查我市地方债务情况,牵头会同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配合省制定跨领域化债机制,形成我市防范化解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