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广州市白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2023-07-06
  • 来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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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

  一、制订背景和依据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土地管理法》,明确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随后国家、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系列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宅基地建房管理。同时,广州市印发实施《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0〕17号)、《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8号),规定了村民非公寓式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要求,提出各区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为加强白云区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规范农村规划建设,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制定《广州市白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制订依据

  《细则》制订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同时参考广州市其他区出台的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结合白云区实际情况制订。

  三、主要内容

  《细则》设置了六章共五十六条,包含总则、审批管理、批后管理、附则、附件五大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一)总则部分,包含第一章,明确了文件适用范围、各部门职责分工、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要求,以及统一申请、合并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手续的审批模式。

  (二)审批管理部分,包含第二、三、四章,分别明确了村民非公寓式住宅、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房、拟开办乡村民宿建筑三类项目的办理条件和规划许可的具体流程。

  其中,关于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办理条件,明确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应同时满足符合“一户一宅”、本村村民、具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身份资格条件,并规定了“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和负面清单,鼓励村民应优先通过家庭成员内部统筹调剂获得宅基地建房,对于村民家庭成员内有多个建房资格的,在符合村庄整体风貌的情况下,可申请多户合并建房。

  (三)批后管理部分,包含第五章,分别从施工管理、违法建设查处、规划核实及批准文件的变更、延期等方面做出规定。

  其中,施工管理方面,规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在开工前应按规定向属地镇街申办开工建设信息录入手续,其他工程按规定申办施工许可证。规划核实方面,要求明确建设工程完工后,经规划核实测量,依次通过村、属地镇街审核后,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规划核实。

  (四)附则部分,包含第六章,补充了有关名词定义,要求充分发挥社区(乡村)设计师、乡村报建员(宅基地协管员)在宅基地建房中的作用。

  (五)附件部分,为方便群众办事,梳理了各类项目的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图和技术标准。其中附件2详细规定了农村宅基地和非公寓式住宅建设技术标准,村民宅基地建房应同时符合建设规模、建筑层数和高度、退缩间距等要求。

  四、解读路径和时间

  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的解读途径对政策进行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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