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2022〕2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6日
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 录
前言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二)“十四五”面临形势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一)江海联动:构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带
(二)双核引领:形成海洋科技创新和高端服务高地
(三)集群发展:重点打造一批特色化海洋产业集群
四、打造海洋创新发展之都
(一)建设我国南方海洋科技创新中心
(二)激发涉海企业创新活力
(三)强化海洋科技人才引育
(四)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五、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一)优化提升海洋主导产业
(二)加速发展海洋新兴产业
(三)积极培育海洋潜力产业
六、全面提升海洋治理能力
(一)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二)提升海洋公共服务能力
(三)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
(四)拓展海洋开放合作格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配套政策
(三)做好空间保障
(四)加大投入力度
(五)抓好规划实施
(六)强化监测评估
八、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二)环境影响防范措施
附件1“十四五”期间海洋经济发展分区指引
附件2 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示意图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广州市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的关键时期。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把广州打造成海洋创新发展之都。《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提出,要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海洋科技创新核心区。
广州自古以来向海而生,因海而兴。从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到我国最早的对外通商口岸,千年商都与海洋有着深刻历史渊源。近年来,广州作为南海之滨的综合性门户城市,在海洋强国战略实施方面一直发挥主力军作用。新时期“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也为广州发挥陆海界面枢纽功能、促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为推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形成广州经济发展新引擎,促进老城市焕发新活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广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编制本规划,规划范围包括广州市管辖海域以及海洋经济发展所依托的相关陆域,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2035年。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广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海洋强市目标,着力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经过五年的努力,海洋经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海洋科技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海洋优势产业集群效应凸显,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迅猛,海洋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海洋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1.海洋经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广州海洋生产总值从2015年2632.8亿元稳步增加到2020年的3146.1亿元,约占全市GDP的12.6%。海洋第二、三产业发展迅速,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产品批发与零售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60%。
国际航运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国际航运枢纽地位更加稳固。根据《2020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报告》,广州位居全球第13位,全国第4位。
2.海洋科技创新步伐加快。
广州集聚了一批面向前沿领域的国家、省级涉海科研单位和龙头企业。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天然气水合物勘查与试采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广东智能无人系统研究院及广东腐蚀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等落户广州,海洋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完善,自主创新水平有效提升。冷泉生态系统观测与模拟大科学装置、极端海洋动态过程多尺度自主观测科考设施完成预研前期工作,新型地球物理综合科学考察船“实验6号”正式投入使用,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建设进展顺利。
3.海洋优势产业发展态势良好。
初步构建具有竞争力的海洋产业体系,在南沙区、番禺区、黄埔区逐渐形成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业、滨海旅游业等海洋产业集群雏形。
海洋交通运输业。2020年,广州港集装箱航线总数达226条,其中外贸航线120条,内贸航线106条。完成货物吞吐量6.3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2351万标箱,分别居全球第4和第5位。2020年完成滚装商品汽车吞吐量150万辆,位居国内港口第一位。
海洋船舶制造业。广州是全国三大造船基地之一,已基本形成以龙穴造船基地为核心的高端船舶海工产业集聚区。全市有船舶企业40多家,其中具有船舶建造能力的企业20多家,船舶制造产品覆盖集装箱船、成品油船、大型多功能化学品船、滚装船、客滚船、半潜船等品类。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广州以龙穴造船基地为核心,形成集造船、修船、海洋工程、邮轮及船舶相关产业的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群,培育形成31家海洋工程装备企业。利用水路运输优势,依托核电装备产业基地和重大装备制造基地,核电产业和盾构机轨道交通产业等重型装备制造产业向南沙集聚,推动临港工业高端化发展。自航式沉管运输安装一体船、饱和潜水作业支持船、风电安装平台等高端船舶海工装备总装研发、设计建造和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滨海旅游业。广州港口文化历史悠久,海丝文化、海防文化和海洋工业文化遗迹遗址丰富。2019年,南沙国际邮轮母港举办开港首航活动,广州已开通往返香港、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地航线9条。
4.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海洋金融业。落地全国首个线上航运保险要素交易平台,带动航运保险机构、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资源集聚。开展全国首单美元结算的跨境船舶租赁资产交易、全国首单船舶租赁资产跨境直接保理、全国首单以人民币为交易货币的租赁船舶境外交易等创新业务,航运资产管理和资产交易能力不断增强。
海洋生物产业。拥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产业发展基础好,增长潜力大。高标准举办中国生物产业大会、官洲国际生物论坛,推动海洋生物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广州在船舶电子、海洋通信、海洋观测、海洋电子元器件等方面不断取得关键技术突破,集聚一批海洋电子信息上市企业和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海洋电子信息科研高校,以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广州工业智能研究院、广州工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单位。
天然气水合物开采业。我国海域天然气水合物主要分布在南海,广州具有天然的地缘优势。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中山大学等广州科研院所带头开展海域天然气水合物勘查、试开采和理论研究。广州将优先享受天然气水合物商业化开采后产业链上中下游带来的巨大利好。
5.海洋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广东省海上风电大数据中心落户广州,基于海洋大数据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在大型港口普及。广州港每年平均新增10条国际班轮航线、10个内陆无水港和办事处、10个国际友好港,国际海洋开放合作加速。广州近年来多次举办国际涉海专业展会,如2019年世界港口大会等,拓展本地涉海企业产品市场。
6.海洋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组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局),整合海洋行政管理职能,履行包括海洋在内的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完成龙穴岛南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向自然资源部备案。修订《广州市规范海域使用权续期工作的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海洋资源监管工作方案》,海洋资源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广州市海洋灾害观测与响应预警预案》,健全海洋灾害观测预警机制。广州、佛山、深圳和东莞市于2019年共同签订珠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珠江口地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初步建立。
(二)“十四五”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随着海洋强国和海洋强省战略深入实施,海洋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市,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需应对诸多挑战。
1.重大机遇。
“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重要契机。广州将抓住全球产业链调整重塑机遇,利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核心优势和产业体系完备优势,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发展成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城市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城市,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成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引领区。
“双区”建设激发广州海洋高质量发展新动力。中央加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广东省以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为广州参与区域协同发展、拓展与港澳全面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提供新动力。
广东打造海洋强省为广州海洋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机遇。广东省加快推进海洋强省建设,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陆海统筹系统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速集聚各种高端要素,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为广州海洋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机遇。
广州城市经济创新动能不断增强,为海洋经济向高端化和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广州在“十四五”期间,将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推动“四个出新出彩”,打造创新之城、实力之城、枢纽之城、机遇之城、智慧之城、品质之城,为海洋科技要素汇集、科研人才集聚、产业加速创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面临挑战。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格局和全球治理体系发生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海洋经济发展影响深远,广州作为开放程度较高的城市所面临的外部风险更为直接。
从国内看,当前经济结构性、周期性问题依然存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难度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各国家级新区、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围绕海洋产业、科技和人才等要素展开激烈竞争,将对广州抢抓海洋产业布局关键期、提升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带来一定挑战。
从省内来看,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存在速度与质量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创新驱动不充分、对外开放合作待拓展、海洋治理能力待提升等问题,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任务仍然艰巨。
从本市来看,广州海域面积狭小、岸线人工化程度高,可供开发利用岸线尤其是深水岸线资源短缺,亟待进一步向深远海拓展蓝色空间。另外海洋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融合不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不足,经略海洋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支柱产业缺乏龙头带动,新兴产业未形成规模优势,创新型海洋高新企业不多,转化效益不强。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海洋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作用,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增强海洋经济综合实力,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彰显海洋城市文化特色,有效促进陆海融合发展,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为建设海洋强国和海洋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1.创新驱动。
继续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积极承接涉海领域前瞻性、战略性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强海洋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以创新为手段激发市场活力,深化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现代海洋产业,引导海洋新技术转化应用和海洋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前瞻布局天然气水合物等未来产业,提升海洋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2.生态优先。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强化海洋环境污染源头控制,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打造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促进海洋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海洋碳汇技术研发应用,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3.陆海统筹。
协调陆海关系,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协调产业布局、资源利用、通道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确立区域协同、城海融合、江海联动的空间发展战略,推动陆域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下海,海洋资源和产品上岸,实现陆海优势互补、良性联动和整体发展。
4.开放共享。
以海洋为纽带推进珠江口两岸城市联动发展。推动湾区沿海城市海洋服务一体化发展,合作开发保护南海自然资源。全力支撑国家南海开发战略。积极参与国际海洋经济合作,增强全球配置资源能力,提升广州在国际海洋产业链中的地位与作用。推动海洋文化交融,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国际海洋文化旅游长廊,共享海洋经济发展成果。
到2025年,打造海洋创新发展之都,成为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涉海资源要素配置中心、南海综合开发先行区、海洋产业集群高地和海岸带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初见成效。推动南沙建设南方海洋科技创新中心。
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到2025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推动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等海洋支柱产业形成新竞争优势,加快发展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海洋现代服务等海洋新兴产业,积极培育天然气水合物、海洋新材料等潜力产业,打造一批特色化海洋产业集群,建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海洋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加大海洋科技创新投入力度。突破一批“卡脖子”的海洋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一批产业带动性强、技术自主可控的重大科技成果。海洋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到2025年,新增涉海行业或部门类实验室2家,新增涉海科技企业孵化载体1家,涉海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350家。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严格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持续开展海岸线和海岛生态修复,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完成省下达红树林修复及营造指标。到2025年,滨海湿地恢复修复面积不少于1.6平方公里,海岸线修复长度不低于3公里。
海洋城市文化特色更加彰显。加强海洋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提升海洋文化影响力,彰显广州海洋城市文化特色。新增具有广州特色的海洋文化设施数量2处,举办海洋文化活动不少于5次,海洋文化遗产认定数量不少于10处。
海洋开放合作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提升国际航运枢纽能级,强化涉海资源配置能力。国际海洋产业、科技、生态等合作取得新突破。到2025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不低于30万标箱,集装箱航线数量不少于260条,举办国际海洋高端展会5次。
海洋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提升海洋综合管控能力和海洋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监督管理。到2025年,海洋观测点数量达35个,新增海洋科普与意识教育基地3个。
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创新活跃、海洋城市文化特色彰显、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推动南沙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区。
表1 广州“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表
发挥广州在综合交通、科技、商贸、公共服务以及国际供应链网络等方面的枢纽优势,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南海综合开发,按照陆海统筹、江海联动、集群发展的原则,构建“一带双核多集群”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
以珠江水系为脉,由沿江走向滨海,串联重大海洋科研平台、产业平台和科技金融平台,打造“产学研城”一体化江海联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带。
推动珠江沿岸高质量发展,丰富海丝文化展示、海洋综合管理、海洋公共服务、航运总部经济等功能,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交往舞台、承载多元文化生活的世界滨水活力区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标杆。
整合提升海岸带空间,集聚发展港口航运、海洋科技、临港商务、航运金融、滨海文化旅游等功能,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海岸带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形成开放包容、多元品质、繁荣活力的珠江口“黄金内湾”标志性区域,建立滨海城市高质量发展标杆。
(二)双核引领:形成海洋科技创新和高端服务高地。
海洋科技创新核:强化广州在海洋科技创新方面主要承担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和原创性研究等职能,打造以南沙区为核心的海洋科技创新核,围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快深远海开发、天然气水合物、特种海洋工程设备等关键领域理论和技术研究,形成全球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
海洋高端服务核:依托驻穗海洋管理机构、涉海高校、科研院所等,形成以海珠区、黄埔区为中心的海洋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集聚区,推动海洋综合管理、信息服务、技术服务、航运服务等公共管理服务业发展,提供面向南海的海洋综合管理服务和面向全球的海洋公共服务。
高起点打造海洋经济重点片区,培育海洋战略新兴产业,推动打造若干个百亿级海洋产业集聚区。依托龙穴岛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区等产业集聚区,积极培育高技术船舶、深远海及极地海域装备等产业,建设世界级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业集群。以南沙新区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和天河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园为重点,加快布局海洋观测、海洋通信、水下机器人等海洋电子信息产业。支持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南沙科学城、莲花湾片区积极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引进一批海洋生物新型研发机构及企业,促进海洋生物产业集聚发展。依托南沙港区、黄埔新港等粮食、能源、滚装汽车等专业码头物流节点,推进港口转型升级和临港产业聚集。将南沙湾地区打造成为彰显岭南海洋文化特色的国际高端消费功能集聚区。
(一)建设我国南方海洋科技创新中心。
充分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的引领作用,进一步集聚国家海洋战略科技力量,集中布局重大海洋科技基础设施,争取高等级海洋科研基地或创新平台落户广州。加快与中科院、香港科技大学共建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加快冷泉生态系统观测与模拟大科学装置、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深海科技创新中心、南海生态环境创新工程研究院、新一代潜航器项目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在海洋科技领域实现一批引领性原始创新成果重大突破,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
强化涉海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龙头企业带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参与海洋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支持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涉海龙头企业。落实并推动实施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及技术装备首台套等激励政策。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微涉海企业融通创新,提升海洋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遴选一批高成长性涉海中小企业,推动成为细分行业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
积极构建涵盖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等多层次海洋人才体系。制定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面向全球引才聚才,打造海洋科技创新人才高地。建设海洋领域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大力聚集海洋高端人才。支持广州交通大学等综合性涉海高校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海洋学科。鼓励校企合作设立海洋技术学院或产业研究院。大力发展海洋职业技术教育,设立涉海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推动南沙区争创省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好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可燃冰、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开发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动海洋能发电装备、先进储能技术等能源技术产业化。加强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香港科技大学科创成果内地转移转化总部基地等项目建设,积极承接香港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海洋科学等领域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建设华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
创建海洋产业创新联盟和海洋高端智库,支持创新主体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加强涉海领域知识产权保障,支持涉海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涉海科技成果转移试点,促进海洋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及其下属科研机构在穗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鼓励知识产权交易主体拓展海洋板块业务,建立专业化涉海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产业孵化平台。
1.巩固提升海洋交通运输业。
增强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按照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香港国际航运中心作用及海事专业服务优势,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航运服务资源跨境跨区域整合,提升大湾区港口群总体服务能级,重点在航运物流、水水中转、铁水联运、航运金融、海事服务、邮轮游艇等领域深化合作。支持广州航运交易所拓展航运交易等服务功能,支持粤港澳三地在南沙携手共建大湾区航运联合交易中心。依托广州南沙综合保税区,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大宗原料、消费品、食品、艺术品等商品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工程塑料、粮食、红酒展示交易中心,设立期货交割仓。
完善海洋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港枢纽为目标,优化广州港功能布局,完善港口、航道、锚地等基础设施,加快推动港口资源整合,拓展港口远期发展空间。加强南沙港区集装箱、粮食、通用、商品汽车滚装等专业化深水泊位建设,加快大型货运码头建设,提升公共航道与锚地适应能力,优化疏港道路网络,完善疏港铁路网络。稳步推进黄埔港区老港作业区转型升级,结合南沙港区开发建设进度,有序推进货运功能转移。加强番禺港区、五和港区、新塘港区等内河港区与南沙港区联动发展。加强龙穴岛深水岸线资源的保护和统筹规划,为广州港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江海联运提质增效,以广州港为枢纽港,加强与珠江三角洲、西江、北江内河集装箱驳船运输网络建设。加快发展海铁联运业务,推进南沙港铁路配套站场建设,依托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南沙港铁路—南沙港区,构建通往西欧、中亚的国际大通道,打造以港口为核心的国际集装箱海铁联运品牌。发挥海港和空港叠加优势,建立货邮海空联运通道。依托地铁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和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芳村至白云机场城际,构建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南站—南沙邮轮母港的客运通道。
创新发展国际物流和专业物流。做优做强集装箱物流,加强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以及海南自贸港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的协同联动,持续拓展优化内贸班轮航线。巩固广州港至非洲、东南亚、地中海的国际集装箱运输枢纽地位,进一步丰富地中海航线和亚洲航线。争取在南沙港区设立外贸滚装班轮航线、干散货准班轮航线。创新发展商品汽车物流,构建进出口汽车物流集散地和展销平台,把广州港打造成国际汽车综合服务枢纽。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加快高标准、现代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综合冷链物流基地。依托南沙综合保税区、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航运物流新业态。
2.融合发展海洋文化旅游产业。
深入挖掘海洋文化资源。加强保护、深入挖掘海丝文化、海商文化、海防历史遗迹等海洋文化资源,彰显海洋城市文化特色。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依托十三行、黄埔古港、莲花塔、琶洲塔、赤岗塔、南海神庙等遗迹,打造“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文化节点,形成海丝人文地标。进一步发挥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联盟牵头城市作用,加强与国内各海丝联盟城市和海外海丝沿线城市交流合作,加强海洋文化宣传。研究广州古海岸遗址,修复展示古海岸遗存。打通狮子洋—珠江水上文化遗产游径,活化展示粤海关旧址、长洲岛等历史文化节点。做好珠江口海防遗址考古和保护利用工作,联合东莞构建南沙—虎门“金锁铜关”文化遗产游径,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海防遗址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广州海事博物馆等海洋公共文化设施,依托海洋创新平台、海洋实验室、海洋观测站点等,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海洋科普与教育场所,强化海洋文化传播。加强滨海公路、生态景观廊道、海滨公园、滨海绿道等滨海设施、公共空间建设,串联沿线海洋文化资源,形成观海文化长廊。
促进海洋文化旅游业繁荣发展。依托海洋文化和景观资源,推动珠江—滨海游、海洋科普文化游、滨海休闲度假游、邮轮游等融合发展,推出一批海洋特色主题旅游线路和产品。依托海洋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海洋文化创意产业,举办海洋文化活动,打造若干海洋文化旅游主题园区或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打造千年海丝文旅品牌,推进以南海神庙、广州海事博物馆、外贸博物馆为核心的南海神庙历史文化综合发展区建设。整合岭南海洋文化、农耕文化、水利文化等物质和精神文化遗产。促进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建设国际化邮轮母港和游艇码头,完善邮轮旅游产业链和产品供给体系。高水平建设黄埔国际邮轮城,支持在黄埔老港开发中小型邮轮、游船旅游航线。探索开发广州至珠江口、海南、西沙群岛等地以及沿海邮轮游船旅游新产品。推动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城市的旅游合作,串联“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址,合力打造国际海洋文化旅游新名片。
3.发展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全产业链。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积极推动以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需求端升级牵引为导向的产业链升级,大力培育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促进产品结构优化调整,重点发展浮式生产储卸装置、深水半潜平台、载人深海潜水器、综合物探船、海洋调查船、起重铺管船等海洋工程装备。积极发展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仪器仪表等设备和海上救助打捞船舶、无人船艇等应急保障技术装备。
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面向海洋油气、海底矿产和极地资源领域,瞄准大型、高端、深水、智能方向,加强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培育国际一流海工企业。强化高端船舶设计建造技术以及重点配套设备集成化、智能化、模块化设计制造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深海锚泊及动力定位控制系统、水下油气生产系统工程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无人机、无人艇等无人系统产业发展。加大海上浮式风电、天然气水合物开采、海上风电机组、深海渔业装备、深海油气装备、液化天然气(LNG)装备、海水淡化装备、海洋科考船等领域的技术研发。
强化海上新基建支撑能力。以龙穴造船基地、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为重点,发展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配套装备产业,提升风电研发和运维水平。面向国家和地区战略需求,为各类海洋工程建设提供装备、数据和技术支持。开发海洋大数据技术和智能化海工平台,支撑海洋立体观测网络、海底光电缆管道工程、海洋大型综合保障平台等海洋基础设施建设。
1.做优做强海洋生物产业。
创新发展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支持建设中山大学国际药谷、粤港澳大湾区精准医学产业基地等重大海洋生物产业平台,培育和引进一批海洋生物医药龙头企业。依托广州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海珠区海洋生物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基地等载体,发挥海洋生物科研优势,加快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公共试验平台和产业孵化器建设,推动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研发及产业化。重点发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筛选、海洋生物基因工程等技术,支持海洋生物疫苗及源于海洋生物的抗菌、抗病毒、抗氧化等高效海洋生物创新药物研发,以及降血糖降血脂类、提高免疫力类、抗衰老类等高附加值海洋生物功能性食品研制、生产及产业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药物及功能性生物制品专精特新企业。做优做强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生产性服务业,搭建集研发、中试、检测验证、专利、标准和科技文献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打造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基地。
促进现代海洋渔业集聚发展。建设南沙区渔业产业园、南沙渔业水产种业创新中心、南沙科技农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推动渔业产业创新发展。推进番禺区名优现代渔业产业园建设,以莲花山中心渔港为基础打造渔港经济区。大力发展远洋渔业,推进远洋渔业海外基地和远洋渔港建设,完善远洋渔业生产、产品回运、远洋海产品储运加工销售配套服务和政策支持,吸引更多远洋渔业企业落户广州,完善远洋捕捞、水产品精深加工流通业务产业链。鼓励发展数字渔业,加强数字渔业装备研发,搭建数字渔业服务平台,促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
2.积极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
大力发展航运与海洋金融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航运与海洋金融业务,发展航运保险交易、船舶融资租赁、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开发等金融业务。鼓励开展涉海抵质押贷款业务,对于重大海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海企业、渔民等不同主体,给予针对性支持。支持优质涉海企业上市,鼓励发行债务性融资工具,引导风险投资基金支持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探索海洋巨灾保险和再保险机制,加快发展航运保险、滨海旅游保险等。
促进航运专业服务业发展。强化国际航运枢纽功能,加快航运要素集聚,积极推动航运经纪、海事仲裁、航运资讯、航运研究与教育培训、航运文化创意与传播等发展,提升现代航运服务国际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鼓励国内外港航关联企业在广州开展业务,提升本地港口航运物流企业国际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吸引专业特色航运物流公司和航运服务企业及机构落户广州,促进航运服务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积极争取丝路港口国际航运人才培训基地获得上级单位授牌,打造国际航运人才培训品牌。编制国际都市游船活力指数及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发展指数,进一步丰富广州航运指标体系。
3.推动海洋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化发展。
打造海洋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化示范基地。重点发展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船舶通信导航设备、水下机器人、海洋自动监测系统等高端海洋电子设备及系统,提高船用电子设备、海洋工程装备电子设备的研制与开发水平。开发海洋多层次立体化传感、探测与观测技术,加强水面及水下组网、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海洋地理信息与遥感探测系统等关键核心领域技术攻关,积极发展海上通信、海底定位与水下通讯及海洋大数据服务,支撑空天地海通信一体化和海洋立体观测网建设以及“智慧海洋”“智慧海防”工程实施,支持国家海洋科学数据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分中心建设。
推动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海洋领域的创新应用,促进海洋产业数字化。加快推进5G智慧港口建设,推动广州港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持续升级,将广州港建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全自动化码头。支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推动智能航运发展,发展数字化航运服务业。
1.加快培育海洋新能源产业。
抢抓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发展先机,稳步推进天然气水合物开发和产业化。支持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深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基本完成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项目建造。加强可燃冰资源勘查开采技术攻关,开展钻井、完井、固井以及水平井、压裂等关键施工技术研发。支持海洋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成套设备研发。积极开展适合远海岛礁和海上设施的大型漂浮式波浪能装置研究,加快大型波浪能供电浮标研制。
2.培育海洋新材料制造业。
以南沙钢铁基地为重点发展造船用高端精品钢材、油气传输专用钢管;推进深海热液区、南海高湿热等极端海洋环境下船舶及海工用钢的研发制备研究;研发高强、可焊、耐蚀、加工性能优良的铝合金材料,以及强度高、耐腐蚀的碳纤维复合材料;开发海洋工程装备用钛金属材料的设计、生产加工和应用技术;开展海洋装备自润滑、耐磨、防腐、防垢、防污及减阻降噪等表面防护材料应用基础研究及工程应用示范推广;鼓励原材料企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和海洋新材料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1.集约高效利用海洋资源。
刚弹结合,推进陆海空间一体化规划管理。划定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加强海洋生态空间管控,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精细化利用海洋发展空间,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用海保障。开展海洋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加强海洋资源调查评价和确权登记。统筹陆海功能,分类保护利用海岸线资源,促进海岸线集约利用,系统推进海岸带生态修复。开展无居民海岛资源调查,推进海岛保护利用,强化海岛功能管控。
2.强化陆海污染综合治理。
实施陆海统筹,加强入海河流水环境治理和陆源污染物防控,严格规范入海排污口管理,强化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物控制。严格执行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环境准入条件。协调建立海洋环境污染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3.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推进南沙区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示范区建设,打造若干段有示范意义的高质量滨海公共开敞空间。开展海域、海岸线和海岛生态修复,构筑人海和谐的蓝色生态屏障。加强沿海滩涂、红树林等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提升海洋生物资源多样性。持续推进海岸线、海岛生态修复和红树林营造,打造海洋生态修复精品工程。
1.建设海洋公共服务平台。
聚焦基础服务、基础设施、基础数据,推动各级各类海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系统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推动建设海洋综合管理公务船码头和海洋综合服务保障基地。推动南海综合开发先行区建设,打造服务国家深远海勘探开发战略的总部基地、技术研发基地和服务保障基地。整合海洋地理信息数据资源,纳入自然资源管理一张图平台。支持市场主体建设海洋产业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
2.提升海洋综合防灾能力。
完善海洋灾害观测网络,加大沿海人口密集区、滨海重大工程所在区域、海洋灾害易发区和海上其他重要区域等观测密度,新建岸基海洋观测站,提高滨海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安全保障能力。强化重点保障目标精细化海洋预报工作,为企业和涉海重大项目提供定制化海洋预报服务。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区划工作,提高海洋灾害风险管理的科学化程度。结合生态修复工程推进生态海堤建设,完善滨海应急避难场所,构建滨海安全屏障,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海洋防灾减灾联动机制。
鼓励驻穗研究机构创新发展中国特色全球海洋治理理论体系,鼓励创新主体参与制定海洋新兴领域国际技术标准和行业规则。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广州基地、中国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等平台影响力,高标准举办“广州海法论坛”。打造国际海事服务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船舶管理、检验检测、海员培训、海事纠纷解决等海事服务。参与海上打捞救助,向国际社会提供更多海洋领域公共产品。重点支持南沙建设国家向海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海洋治理创新服务区,吸引国际海洋事务机构及国际海洋组织落户,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提升国际影响力。支持涉海机构走向远洋,积极参与极地和大洋科考。鼓励科研机构开展海洋物理环境变化、海洋塑料污染、海洋酸化、极地以及海洋观测等国际合作。
1.加强海洋领域开放合作。
积极拓展蓝色伙伴关系,缔结新的国际友好港,与更多城市结为友好城市。加强与国际港口协会、国际海事组织、波罗的海交易所等国际组织合作。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海洋油气等战略资源供应和储备合作。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港口、园区等的开发建设运营。推进“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升格为国家级展会,利用广交会等平台推进海洋经贸、科技等合作。支持驻穗高校、科研机构、央企和大型国企带头建立海外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等海洋科技合作平台。
2.优化海洋经济国际化营商环境。
针对与海洋相关的贸易、航运金融、船舶登记、知识产权、融资租赁、保税交割、产业投资等领域,加快与国际标准、国际通行规则的接轨步伐。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航运口岸服务国际化水平,探索推进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业务应用。推进琶洲港澳客运口岸、穗港客运码头、黄埔国际邮轮城、黄埔新港二期、南沙港区四期、南沙邮轮母港和广州港大屿山锚地等口岸对外开放建设。将南沙区打造成为海洋经济国际化营商环境引领区,加快建设南沙粤港营商环境合作试验区、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园,加大国际一流涉海企业引入力度。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凝聚海洋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强化涉海事务统筹,协调解决跨区跨部门重大问题,督促各区、各部门落实责任和任务。各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积极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市各部门要强化履职尽责,推动各类涉海政策、活动、项目落地,牵头推进本领域各项涉海重点工作实施,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
出台推动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和配套文件。强化规划引领,开展海岸带、海域海岛保护利用、海洋产业布局等专项研究。各部门围绕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从科技、航运、产业、金融、人才、开放合作等方面进行政策创新实践,积极争取邮轮入境便利化等政策支持。
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完善海洋资源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海洋资源监管,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用海保障。优先安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的重大项目用海,保障涉海重大平台、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做好海域使用权确权登记,强化海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稳步加大对海洋经济、科技、生态等方面的投入。充分利用现有科技和产业政策,优先支持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出资的各类基金作用,为重大涉海项目落地提供多元化资金保障。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并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结合重点项目、重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推动规划有序实施。
加强海洋经济统计、核算与监测评估,定期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积极推进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定期发布海洋经济统计调查报告。加强海洋经济运行分析和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广州海洋科技、海洋产业和海洋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涉及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经济空间布局优化、海洋产业体系建设、海洋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优先和陆海统筹的要求,提出系统性生态保护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等规划措施,规划的实施总体有利于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善、海岸带空间品质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优化。
规划实施中,将统筹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海洋产业功能区、海洋基础设施、海洋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码头货物装卸作业、工业制造及交通运输产生的大气环境污染;码头作业、船舶生活污水等产生的水环境污染;设备运行、船舶鸣笛、装卸运输等产生的声环境污染;船舶及工业制造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污染。部分海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航道、过江隧道、科考设施等,可能会影响海洋底栖生物及其生境等,对海洋生物、海水养殖造成一定影响。
(二)环境影响防范措施。
加强本规划所涉及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性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行业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本规划区域行业发展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应重视对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重视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与生态补偿措施的研究与落实,提出可操作的环境影响防范措施。
海洋基础设施、海洋交通运输、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涉海建设项目,应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满足行业污染控制标准和所在区域的环境管理目标,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量。海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布局要充分考虑海域、岸线和后方陆域资源的统筹开发利用,注重开发与保护的协调,合理布局项目,控制和治理污染源,满足区域环境功能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加强噪声和扬尘污染控制,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责任范围内不得积尘、积泥,作业垃圾应当及时清理,采取封闭运输。
总体而言,本规划与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和区划相协调。规划项目在建设及运营期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影响以及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通过强化环境管理和落实防范措施得到有效控制。具体建设项目实施时,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规划的实施对环境影响可控。
附件:1.“十四五”期间海洋经济发展分区指引
2.广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示意图
附件1
“十四五”期间海洋经济发展分区指引
附件2
审图号:粤AS(2022)015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22年8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