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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822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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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3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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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协同推进小区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的提案》(第20240822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各区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于5月14日召开座谈会进行沟通交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电子投票规则

  (一)完善政策满足业主需求。为切实保障业主的投票权和知情权,确保业主大会投票结果的真实性,更好地维护广大业主共同管理小区的权利,我市于2016年9月出台了《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规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16〕1号,以下简称《电子投票规则》),并同步开发建设电子投票系统,对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有效减少矛盾纠纷。在推广使用《电子投票规则》近八年的时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广泛听取业主意见,及时总结规则应用过程中的问题和经验,不断完善《电子投票规则》,先后于2019年、2021年、2023年多次修订《电子投票规则》。

  (二)完善数据解决现实问题。针对委员反映的《电子投票规则》完善数据库等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不断加强研究,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商在现有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规则和系统应用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小区电子投票数据库的采集和更新的措施,并结合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小区数据库的线下完善工作,尽可能为业主提供较为全面真实的小区电子投票数据库。

  (三)投票权数认定计算规则。委员反映《电子投票规则》中对业主投票权数的认定和计算规则不清晰,该规则明确“按照《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主要是从立法技术层面的处理方法,故未将《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对“业主投票权数的认定和计算”的规定内容作重复规定。《条例》相关具体规定分别如下:

  1. 《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表决,未投票表决业主的投票权数不得计入已表决票。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使用维修资金等仅涉及部分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事项,由该部分业主共同决定。

  业主大会会议组织者应当在表决前,确认业主身份、业主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和专有部分总面积。

  本条例规定的专有部分面积、专有部分总面积和业主人数、业主总人数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专有部分总面积,按照专有部分面积的总和计算。(二)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业主总人数,按照本项规定的总和计算。”

  2.《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第一百零九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指:(一)专有部分,是指具有构造上、利用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可以排他使用并且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

  二、持续完善电子投票系统和小区数据库

  使用电子投票系统的底层逻辑是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完善小区电子投票数据库(核心数据是专有部分的地址、面积和业主姓名);业主在“广州物业管理”公众号通过实名认证绑定身份;业主接收信息投票。

  (一)持续努力完善数据。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和获取,但仍存在部分小区数据库数据不完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一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是按照房屋地址登记,并没有以小区范围登记,需要花大量时间核实小区范围内的房屋后,再将其归入到小区数据库;二是因历史变革等原因,历史数据和现行数据的登记标准不一致,导致批量查找不动产数据的难度较大;三是我市近两千万常住人口,小区数量众多,房屋数量众多,而各区负责物业管理的行政工作人员编制少(一般3人左右),各区全面完善辖区内所有小区电子投票数据库,还需持续努力。

  (二)升级系统满足需求。我市在完善规则的同时,也在不断升级电子投票系统,努力为全市市民提供更好的物业管理政务服务。对于委员提出的小区数据库不完整和业主绑定有困难等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2024年的电子投票系统升级计划,拟大幅提升和完善电子投票系统功能,重点解决上述问题。目前系统正在升级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可以正式上线运行,为市民提供更好的电子投票应用服务。

  三、加强电子投票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推广

  (一)大力宣传广而告之。我市一直以来重视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广工作,特别是《条例》颁布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持续在全市组织开展《条例》及配套文件的宣传培训工作,向全体市民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物业企业的守法意识和服务水平,增强基层职能部门、街镇、居委会物业管理行政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开展全媒体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与羊城晚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主流媒体合作对《条例》及配套文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广州物业管理”公众号、小区业主群等多渠道推送《条例》《电子投票规则》等专题动漫宣传片,以及推送由真人情景扮演、小区实景拍摄、漫画人物宣讲等形式呈现的物业知识公益宣传短视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二是开展普法培训,提升守法意识。每年持续开展面向相关行政部门、镇街、村居、业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不同主体的大规模普法培训。以2023年为例,共组织线上线下培训39场,1200家物业服企业、2031个业主组织(含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全市各镇街、村居代表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逾15万人次。

  (二)重点监督持续推广。对于委员提出某小区属地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很少开展电子投票等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的问题,市和相关区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已督促属地街道、居委和企业在小区广泛宣传电子投票政策,鼓励业主通过电子投票方式共同管理小区公共事务。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持续深入加大对电子投票等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广工作,让电子投票深入广大市民心中,成为广大市民共同管理小区的好工具、好帮手。

  感谢你们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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