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22〕1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珠区赤沙车辆段南侧地块(AH031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项规划成果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批准〈海珠区赤沙车辆段南侧地块(AH031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项规划成果的请示》(穗规划资源报〔2022〕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海珠区赤沙车辆段南侧地块(AH031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珠区琶洲中二区琶洲眼片区(AH041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项规划成果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由你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