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2013〕3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我市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广州市体育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我省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粤府〔2012〕58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穗字〔2012〕10号),现就加快转变我市体育发展方式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
体育事业关系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生幸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体育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全市体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和辉煌成就,尤其是近年来紧紧抓住举办第16届亚运会、广州2010年亚残运会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科学发展,“全国一流、国际瞩目的体育强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但与此同时,我市体育发展仍存在着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与市民期待有一定差距,竞技体育与时代发展要求不够协调,体育产业与我市经济地位不够匹配等问题。解决我市体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体育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深化改革,开拓创新。
二、加快转变我市体育发展方式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宗旨,以建设“国际体育名城”为目标,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和推动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核心任务,转变观念,先行先试,为民惠民,推动体育发展理念从“重金牌”向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竞技水平协调发展转变,体育发展动力从拼投入、拼规模向拼科技、拼规律转变,体育发展格局从突出竞技体育向以群众体育为基础、竞技体育为带动转变,体育发展主体从政府管办向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吸引社会多方参与转变。
加快转变我市体育发展方式,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幸福是体育发展的最高追求,要把增强人民身体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根本目标。坚持体育工作以人的幸福为根本,更好地服务民生,做到体育发展为了人民,体育发展依靠人民,体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发展,努力实现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协调发展。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城乡、区域体育协调发展,奥运项目与非奥运项目协调发展,现代新兴体育项目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协调发展。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重点与一般等重大关系。
——改革创新。适应新型城市化发展需要,以敢为人先的精神,改革传统的体育发展模式和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后亚运时代特征、岭南特色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增强体育社会组织的活力,提高体育社会化水平。
三、加快转变我市体育发展方式的总体目标
到2016年,市民体质优良,竞技成绩突出,体育文化浓郁,体育英才荟萃,体育交流频繁,体育管理服务专业化、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积极探索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共同繁荣的体育新型城市化新道路,争做全省体育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努力建设国际体育名城。
——群众体育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健身设施、活动、组织、服务网络不断优化,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较快;市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保持50%以上;市民多元化健身需求逐步满足,城乡居民体质达标率保持95%以上。群众体育各项指标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广州运动员参加2016年奥运会整体实力有所提升,参加2015年城运会成绩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参加2015年省运会团体总分第一;体教结合工作大力推进,后备人才质量数量明显提升;赛事资源有效整合,赛事品牌不断优化;职业体育发展态势良好,带动竞技体育向更高层次发展。
——体育产业综合效益进一步扩大。形成以体育竞赛表演业为龙头,以健身休闲业、体育用品业、场馆服务业和体育彩票业为支柱,体育培训、体育中介、体育无形资产等多业并举,特色鲜明、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力争2016年全市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左右,体育产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大城市前列。
——体育服务保障基础进一步牢固。构建以人为本、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人才充裕、经费充足的广州公共体育服务保障体系。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熟规范,体育队伍人才结构明显优化,体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体育事业经费投入稳步增长。
四、立足实现普惠,进一步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深入贯彻《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和《广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坚持群众体育“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协会组织、社会兴办”的原则,以实现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为核心,加大对公共体育资源的统筹力度,推进城乡、区域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发展,将公共体育资源向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倾斜,切实关注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员工、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体育健身权益,努力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
科学统筹城乡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市、区(县级市)、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老城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平方米,其他地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平方米,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2平方米,逐步形成“城市10分钟体育圈”和“农村5公里体育圈”。每个区(县级市)建有全民健身中心,每个街道建有1个健身小广场(公园),每个镇建有1个全民健身广场,每个社区(行政村)建有1个健身点,优先安排美丽乡村试点村、名镇名村创建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绿道体育设施建设,打造绿道休闲健身精品线路,建设一批健身步道(绿道)示范工程和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完善社区体育设施管理维护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对设施管理和维护按现行管理体制予以支持,确保社区体育设施常用常新。
不断提高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市、区(县级市)、街道(镇)三级公共体育场馆优惠和免费开放,逐年增加优惠和免费时段,切实加大优惠力度。在推动场馆对外开放的基础上,结合场馆周边旅游景点设计推出体育场馆旅游线路,推出以体育旅游为主线的产品,将场馆打造成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竞赛表演舞台。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建设广州市全民健身网站,实现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广州市全民健身网站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依托“市民卡”开展全市体育惠民服务。
大力推动全民健身组织发展。依托街道(镇)文化体育、卫生等机构,整合设施等资源,建立健全文化(体育)工作站(中心)、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国民体质监测点,建好各社区(行政村)晨晚练点,构建基层文化体育卫生综合性服务格局。推动市、区(县级市)建立完善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社区、学校发展体育俱乐部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壮大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体育志愿服务队伍。全面启动城乡全民健身示范点、星级协会评选,通过“以奖代补”优化基层体育组织建设。
着力构建全民健身活动联动格局。举办岭南优秀传统体育健身活动,创新活动形式,繁荣具有广州特色的体育文化。市一级着力培育“爱我珠江亲水节”、“绿道行”、“全民健身月”三大主题活动品牌,鼓励基层开展“一区县一品牌、一街镇一特色、一社区村委一亮点”健身活动创建工作。引导单项体协、行业体协举办公务员、职工、农民、残疾人等运动会,鼓励指导监督检查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区、各类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工间操、广播操、趣味运动会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形成合纵联横的全民健身格局,引导人民群众进行高雅、时尚、休闲的体育运动。
深入开展城乡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服务。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合理布局城乡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国民体质监测结果纳入社会统计指标并向社会公布。科学指导健身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健身服务水平。推进市、区(县级市)、街道(镇)三级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建设,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资源,推行医疗卫生和体质监测“一站式”服务,确保体质监测覆盖至街镇,切实把科学健身指导服务送到基层群众身边。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证在校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组织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充分利用广州作为国家足球试点城市的契机,大力推广校园足球,打造“百所足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学校青少年体质监测结果纳入中小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注重发展学生的体育特长,大力开展学校课余训练。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配齐专(兼)职体育教师,提高学校体育质量,提升课余训练水平。
五、着眼打造精品,进一步提升广州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进一步深化对后备人才培养、运动项目制胜、备战参赛、运动队管理和训练等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认识,完善符合我市实际和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训练管理体制,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多元化、项目发展集约化、赛事举办品牌化,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人性化,推动竞技体育科学发展,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全面转变青少年体育训练模式。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充分利用学校资源,拓宽业余训练渠道,完善业余训练网络,增加业余训练人数,夯实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础。加强公办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做到竞技训练与文化教育两不误、两促进;积极探索“市队校办、市队区办、市队协会办”的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等重要社会资源承办高水平后备人才运动队,赢得家长和学生的支持,从根本上突破“选才难”问题;丰富青少年竞赛体系,开展各类项目中小学生联赛,推动体育项目在学校普及推广,进一步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才。
集中力量发展重点竞技项目。科学调整竞技体育项目布局,大力发展国家奥运重点项目和我市优势项目,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广州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品牌项目。全面把握城运会、省运会改革机遇,优化训练项目,健全激励机制,确保经费、科研、人力等资源向夺金项目、高端项目和重点运动员倾斜。
加快品牌赛事培育和职业体育发展。借助广州人才、场馆、区位、媒体等资源优势,定期举办品牌赛事,建成层次分明、主体多样的竞赛表演市场,提升赛事综合效益。着力培育“广州马拉松”等若干个具有品牌效应的高端国际体育赛事,加快推进“一区(县级市)一品牌赛事”工作,扶持、协调各区(县级市)承办国际、国内体育大赛,鼓励体育社团、专业公司举办体育比赛,形成市区(县级市)两级联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办赛格局。研究出台政府支持职业体育相关政策,加快推进职业体育发展。积极支持广州足球、羽毛球、篮球职业俱乐部建设,努力培养一批高水平本土职业选手,办好职业联赛广州主场赛事,保持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亚洲一流水平。认真总结广州市高尔夫球协会人才培养工作经验,力争涌现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广州籍高尔夫球职业选手。
强化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广州市优秀运动员选材机制,按程序办理符合标准的优秀运动员选招入队手续,进入事业编制的优秀运动员由体育部门报人事部门审核批准。落实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穗体竞〔2012〕48号),切实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广州市退役运动员安置办法》,妥善解决运动员后顾之忧。创新教练员管理和激励机制,修订完善教练员管理办法,加强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建立评聘分开、聘期考核、择优聘任机制,研究制定以业绩为导向的奖励办法。
六、注重拓展内涵,夯实广州体育产业发展基础
深入贯彻《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的意见》(穗字〔2010〕16号),充分发挥体育产业作为幸福导向型产业的积极作用,更多依靠市场化、社会化手段繁荣城乡体育市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多样性的体育消费需求,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加快体育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推进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培育壮大若干个全国知名大型体育用品企业,扶持中小型体育企业发展。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复合经营,延伸产业链。积极申报国家体育产业基地,规划建设若干个体育产业功能区。加快推动马术、网球、游艇、高尔夫等高端休闲项目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体育消费需求。
做大做强体育彩票业。落实《广东省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调动区(县级市)体育彩票销售积极性。进一步拓展体育彩票销售市场,创新销售方法和技术,扩大销售网点分布,严格操作程序,推行标准化销售服务。加强体育彩票公益性宣传,加强体育彩票资金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力争销售量逐年上升,为体育发展和社会公益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水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深入挖掘场馆人文资源,突出服务优先和本体发展,紧贴市民需求调整服务项目,努力提供多元化体育服务产品,拓展服务空间,提升服务质量,防范经营风险。积极探索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机制,实行规范化运作、专业化经营,提升公共体育场馆综合效益。积极开发体育场馆无形资产,出售体育场馆冠名权。优化体育场馆周边交通、商业配套设施,实现产业互补,增强持续发展能力。
加大体育产业发展保障力度。按照《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的意见》(穗字〔2010〕16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体育产业扶持力度。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和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推动体育产业统计常态化。
七、深化改革保障,全面推进体育发展方式转变
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各区(县级市)政府要加强规划建设,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加快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全市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大部分体育经费用于公益性体育事业;公共体育场馆优惠免费开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主要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予以支持;街道(镇)文化(体育)工作站(中心)、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和国民体质监测点建设经费,以区(县级市)为主、市适当补助。要进一步完善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金融、土地、价格、规划等相关政策,切实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着力推进体育管办分离。加快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从“办体育”向“管体育”转变,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办体育的积极性。进一步理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中心、体育总会、协会之间的关系,逐步减少体育公职人员兼职体育社团,做到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财务分开、职责分明。将“办体育”更多地交由项目管理中心、体育社团、专业公司或中介机构组织实施,促进体育社会化。强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职能,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体育工作督导机制。
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着力培养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科学决策能力的体育管理人才,具有良好经济专业知识背景和市场运作能力的体育产业经营人才,以及具有较高执教水平的优秀教练员人才。加大紧缺人才尤其是体育各类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人才集聚工程的实施意见》(穗字〔2012〕20号),5年内引进和培养著名教练员、著名国际级裁判员、复合型管理人才、科研人才、体育产品及服务研发人才、体育竞赛表演中介人才不少于30名。着力推进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体育人才推动体育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健全人才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强化转变发展方式考核。各区(县级市)政府要按照本意见,制订本区(县级市)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贯彻意见,对相关约束性指标进行分解,对重要工程项目明确的年度目标责任。动态完善各区(县级市)体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区(县级市)体育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分区域表彰。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县级市)落实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7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3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