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函〔2024〕28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花都区凤凰南路东地块(CA0201、CA11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项规划成果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来文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花都区凤凰南路东地块(CA0201、CA11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珠区广纸片区南石头监狱遗址地块(AH05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华南农业大学理工教学科研大楼(AT0504、AT05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番禺区新造镇金光西大道西侧储备地(BB03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4项规划成果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由你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