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府〔2012〕24号
关于推进全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12338”战略部署,构建幸福和谐广州,加快新型城市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全市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彻底破解垃圾产量快速增长、设施建设滞后、处理结构不合理、资源回收无序、产业链不健全带来的垃圾处理难题,市政府决定以全民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垃圾处理工作。为此,特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垃圾处理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系统工程,是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推动新型城市化发展、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基础和有效载体。垃圾分类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先分类、回收减量,到无害化焚烧、填埋和生化处理”的技术路线,以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动员、产业集聚”工作原则,树立“垃圾分类、变废为宝”的理念,培育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行为规范,建立整套完善的垃圾管理体系,改革与新型城市化发展不相适应的作业方式和环卫模式,高效、长效解决垃圾处理难题。
二、工作目标
落实市人大2012年002号决议实施方案,2012年底前,配备分类投放所需垃圾桶,向全市居民派发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在12个区(县级市)城镇全面推开城市垃圾分类;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全民垃圾分类,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整套工作体系,形成垃圾分类处理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分别达到生化处理不低于3000吨/日,焚烧发电处理规模达到1.2万吨/日-1.5万吨/日,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回收率达到4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城市垃圾填埋、焚烧处理量在2010年基础上人均减量10%。
三、推动源头减量
出台垃圾源头减量政策。通过各部门加强管理,使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不流向生活垃圾,实现“大分流”。其中,环保部门加强对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林业和园林部门加强对绿化固体废弃物管理,水务部门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等,不得将非生活垃圾混到生活垃圾中处理。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促进垃圾减量。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上市,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的使用。推广无纸化办公,大力节约用纸。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内设的大型食堂,大型酒楼饭店、大规模居住小区,以及工厂、监狱、劳教所等人口众多密集场所安装餐厨垃圾处理简易设备,结合垃圾分类进程,推动餐厨垃圾分散就地处理和源头减量。
四、普及分类投放
牢固树立“人人动手,垃圾分类;垃圾处理,人人有责”的理念和意识,叫响“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的分类口号,按照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的原则,鼓励市民使用完全可降解环保垃圾袋盛装餐厨垃圾和有机易腐垃圾,动员全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投放。坚持分步滚动推进原则,区域上由越秀区和天河区先行一步,行业和单位方面由教育、供销、酒店、餐馆、商场、市场、机关团体和新建社区先行一步,内容上由餐厨和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分开收集先行一步。开展家庭厨余垃圾“专袋投放”和垃圾“按袋计量收费”试点工作。改革居民家庭垃圾处理费收缴办法,鼓励家庭干湿分类;规范环卫作业人员分拣分类行为,提高垃圾分类收集成效。通过建立健全餐饮垃圾排放登记制度、大件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建筑垃圾运输排放制度、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制度等,引导垃圾分类分流处理。
五、规范分类收运
改革现有城市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网络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标识明晰、规范有序的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实现不同类别的垃圾分类收集和压缩转运。完善垃圾分类收运的公建配套,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和收运能力,分批次增配垃圾收集和运输车辆,改造全市171座垃圾压缩站中符合分类压缩转运改造条件的垃圾压缩站,健全1461个社区的垃圾分类设施。2014年底前,形成科学、合理、高效的垃圾分类收集、压缩转运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垃圾物流式分类收运体系,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县级市)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机制,初步建成农村垃圾分类网点和收运网络,实现城乡垃圾统一收运处理。合理调配分类运输车辆的作业时间、路线和方式,严格监控餐厨垃圾专用车辆运输作业,尽快建立垃圾运输车辆的定期检测和审验制度。出台分类收运企业管理办法,规范垃圾分类收运行为。
六、促进回收利用
以形成产业链、价值链为导向,鼓励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回收,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搭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交易平台,依托循环经济产业园,构建区域回收、专业分选、综合利用处理相协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化管理,实行资源回收的企业化运作,引导企业有序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处置利用。科学设置回收网点,统一标识、统一着装、统一度量、统一管理,实时动态公布主要资源回收价格,规范回收队伍和回收行为。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鼓励回收企业回收利乐包、废玻璃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遵循循环经济、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工业垃圾、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动物尸骸、粪渣等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2012年,老六区基本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6%;2013年,全市基本建成资源回收网络,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8%;2014年,建成垃圾循环利用经济园;2015年,形成快捷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交易平台和运行体系,回收利用率提高到40%。
七、加快设施建设
尽快改变目前垃圾处理9成以上靠填埋的现状,在保证满足填埋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调整处理结构,适度提高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2012年建成兴丰垃圾卫生填埋一场六区,2014年建成兴丰垃圾卫生填埋二场,完成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垃圾填埋场的无害化改造。今年内,尽快依法引进目前国内比较成熟的餐厨垃圾处理技术和管理模式,在李坑、兴丰、钟落潭、大田山各建设一个餐饮垃圾处理生态循环示范项目。加快各区(县级市)餐饮垃圾生化处理项目建设,力争2012年底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与垃圾分类工作进度相匹配,到2015年底达到3000吨/日以上。保障广州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二分厂2012年建成投产,2013年建成样板工程。今年底前,全面完成番禺、萝岗、白云、花都、从化、增城资源热力电厂规划选址、征地拆迁和落地建设,力保到2015年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不低于1.2万吨/日。加快工业垃圾、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动物尸骸、粪渣等垃圾分理设施建设步伐。
八、落实属地责任
区(县级市)政府是垃圾分类处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整体推进辖区内工作动员和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征地拆迁、落地建设和生态补偿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维稳工作。各街、镇是全民垃圾分类的直接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落地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社区、居民小区、机团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社区(行政村)居委会负责组织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等工作。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全民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集中精力打好全民垃圾分类“战役”和处理设施建设“攻坚战”。市城管委(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民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各相关单位责任,建立市领导分区督查,市各有关单位、市属企业挂点督导帮扶街、镇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制度。各区(县级市)要成立垃圾分类指导服务中心,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及时将各项政令转化为市民广泛接受的政策指南,研究解决分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实操难题,确保分类行动统一、协调、不走样。
十、形成协同合力
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协同联动、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研究出台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产业政策;经贸供销部门要完善资源回收网络和运营;教育部门要倡议全市学校、幼儿园和社会办学机构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科技部门要加大垃圾分类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使用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各环节的责任落实;财政部门要做好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尤其是垃圾分类处理经费的预算和保障;国土规划部门要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大型设施的建设规划和落地;环保部门要做好垃圾分类处理过程的环境生态监测和评价工作;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地铁、公交、客运站场、轮渡码头等窗口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商管理部门要负责督导各大农贸市场的开办者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城市管理部门要牵头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各项具体工作;法制部门要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相关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环保部门、水务部门、卫生部门、林业园林部门要处理好各自负责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工作,形成整体良性推进态势。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市总工会要倡议全市工人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团市委要号召全市青年志愿者积极投身垃圾分类;市妇联要倡议全市妇女儿童积极参与家庭垃圾分类投放;环卫、再生资源、物业管理等行业协会,负责指导成员单位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十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及街、镇要积极配合,紧密围绕我市垃圾分类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两个重点,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形势任务、法律法规、技术路线、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实际成效和经验做法,以及广大群众投身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最新成果,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处理的市民知晓率和社会参与率。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利用网络和媒体管道与民互动,积极回应民声、夯实民意。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生态、低碳、健康”理念,增强“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局面。
十二、落实经费保障
市、区两级财政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工作专项经费,保障街、镇垃圾分类启动经费、低附加值可回收物专项收运及垃圾分类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的经费;创新政府服务,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建立社区垃圾分类辅导站,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分类,确保城市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尽快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和实施阶梯式收费,实现“谁产生、谁付费”。
十三、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法规政策体系,修订完善《广州市城市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政府主导分类的工作边界,重点放在制定规则、指引和过程控制方面,该由社会和企业做的,推向社会和市场。建立垃圾分类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企业参与垃圾分类行为,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和诚信记录,对于随意处置垃圾和不正当竞争被列入黑名单的,坚决逐出广州垃圾分类处理市场。建立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对未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垃圾分类 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2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