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政务公开〔2023〕207号
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政府文件公开属性评估调整结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关于“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53号)要求,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对2020年度市政府文件开展公开属性评估调整工作。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2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穗府函〔2020〕163号)等6份文件调整为主动公开。
附件:公开属性调整为主动公开的文件目录(2020)
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
附件
公开属性调整为主动公开的文件目录
(2020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