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在缴存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非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
申请时间
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在支付最后一笔购房款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自取得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
办理方式
线上: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助申请办理。
前台: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预约并持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网点办理。
申请材料
提取频次及额度
提取频次: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