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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山车辆限入制度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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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7-09
  •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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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专用道路限制私家车进入

  为保护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拟定了《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车辆限制进入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实行车辆限制进入制度,按照适度从严、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限制车辆进入景区,引导游客通过徒步或者乘坐景区公共交通工具登山游览,保护国家风景名胜资源。

  据《征求意见稿》,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内景区专用道路限制车辆进入,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24小时车辆通行道路:麓湖路、麓湖北路、麓湖横路、麓景路、云山南路白云山南门至广园路段。

  (二)每日20时至次日6时车辆通行道路:云山南路白云山南门至山顶广场路段、云山中路、云山北路、云天南路、云天北路、黄婆洞环湖路、云翠南路黄婆洞水库大坝至翠竹园门岗路段。

  在非通行时间内,除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驻山单位的工作车辆、景区环保电瓶车以及执行特殊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垃圾运输车、其他应急保障车等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进入。

  (三)24小时车辆禁行道路:上述所列路段以外的其他景区专用道路,除景区巡逻和执行特殊公务的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进入。

  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7月18日前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一、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收,邮政编码:510060。二、反馈意见邮箱:sunyan@gz.gov.cn。提交意见或建议须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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