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听全文  发布时间:2025-03-13  来源:广州市水务局

  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十三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3月13日-2025 年3月26日)向本单位反映。

  受理电话:020-88521090

  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附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表

序号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第十三项

截至2021年8月,全省仍有276万农村人口未实现集中供水,河源、清远、茂名仅完成农村集中供水任务的16.8%、32.5%、34.5%,且全省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仍有7%水质不达标。

全省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

在全市已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基础上,推进9条村的老化供水设施改造工作。

在全市已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基础上,推进9条村的老化供水设施改造工作。经排查,全市农村人口已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在此基础上,2022年继续推进农村供水改造工作。截至2022年年底,纳入整改任务的9条村(从化区分水村、锦二村、锦三村、汾水村、铺锦村,增城区群爱村、田美村、合益村、蓝山村)全部完成老化供水设施改造并通水,整改任务按期完成。改造后,9条村全部由市政自来水供水,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供水服务到终端,供水水量稳定,水质达标。

以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水质监测,切实保障水质安全。

以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水质监测,切实保障水质安全。2021-2022年,我市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保护区标志设置更新及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农村(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100%达标。

浏览次数
-
分享
分享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