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适用于广州地区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复课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制定学校(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预案,建立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二)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设立专人负责本次疫情期间的信息汇总、报告工作。
(三)学校(托幼机构)暴发新冠肺炎时,配合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疫情的处置工作。
(四)保障学校(托幼机构)防控必需的场所和物资。
二、日常防控措施
(一)人员健康管理
1.加强在校学生健康状况监控。每天两次体温监测,上午在学校门口使用自动红外线体温监控仪或手持式体温监测仪对入校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体温监控,下午由班主任或是卫生委员利用手持式体温监测仪对学生进行体温监测。有条件的学校在食堂、图书馆设置红外线体温测试仪。
2.严格落实学生晨检制度。加强学校(托幼机构)晨检网络直报系统的管理,要求班主任参与晨检上报率达100%,每天及时、规范上报,鼓励家长参加晨检信息的上报。如学生有类似症状聚集性发生,学校联系人立即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联系。
3.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七步洗手法洗净双手,用干手物品擦干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4.加强校园人员往来管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加强校园封闭式管理,减少人员聚集和往来,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并对往来人员车辆造册登记。
5.14天内有境内外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确诊病例(阳性检出者)、病例密切接触者未结束医学观察者禁止返校。
(二)学校场所管理
1.加强各类教学和生活及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疫情期间原则上不使用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可开窗的场所,外窗保持持续打开状态;或者每天早、中、晚至少开窗通风三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同时保持排气扇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并注意正确使用空调(详见附件1)。
2.在疫情流行季节,减少集体性活动,避免举办全校或全园性的室内集会等活动。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3.做好重点场所、设施的卫生清洁及消毒(详见附件2)。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托幼机构由保育员每日落实幼儿勤洗手,推行七步洗手法。
4.有住宿制的学校,加强自然通风,保证宿舍的空气质量。
(三)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1.学校食物(尤其是肉和蛋类)要煮熟煮透,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
2.厨房的清洁和消毒,每天数次用含洗涤剂溶液清洁厨房各种表面和地面,并保持卫生。用含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
3.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4.加强就餐管理,延长供餐时间,分批错峰就餐,控制同时就餐人数;缩短排队时间,排队距离间隔1米以上,就餐饭桌增加距离,每张饭桌只可坐2人并错位就座。
(四)加强宣教培训
1.开学后立即组织校医(保健老师)、园医或负责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工作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加强师生健康知识宣教,教育学生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不要随地吐痰,应将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教育学生按规范佩戴口罩。
(五)物质储备
(详见附件3)。
三、疫情发生后的防控措施
一旦有学生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按照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的《广州市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引(试行)》执行。
附件: 1.空调正确使用方法;
2.学校重点场所、设施卫生清洁要求;
3.常用防护物资储备清单。
附件1:
空调正确使用方法
一、分体空调
在空调开启的同时,也须适当使外窗保持一定的开度,以保持室内空气流动。每天定期关闭空调开窗通风换气。如果没有外窗进行自然通风的,必须机械通风。
每周清洗空调送风滤网及洗手间排气扇。必要时,可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空调器。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一)保证吸入的新风是室外的新鲜空气,禁止新风从机房、楼道和天棚吊顶取风。确保空调机房内和空调新风口周围环境的清洁,新风吸入口周边无污染、无杂物。风机房可加装高强度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二)空调通风系统是全空气系统的,应全新风运行,关闭回风管道;调节好各局部场所的新风分配量,保证各局部场所均有新风输入。无法全新风运行的,应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有效运行。
(三)房间内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新风系统的,应保证新风系统正常运行,并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
(四)有外窗的房间,使用过程中宜适当使外窗保持一定的开度。
(五)定期对运行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疫情期间每周一次。
(六)加强对冷却水和风机盘管的冷凝水盘的清洁消毒。
(七)所有排风都要直接排到室外。
(八)上课前和下课后1小时,新风和排风系统应保持运转。
(九)一旦发现病例,立即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对该区域的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后才能恢复使用。
附件2:
学校重点场所、设施清洁及消毒要求
保持学校课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清洁,加大每天巡查清扫消毒力度和频率。洗手间和食堂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一、空气消毒
(一)用含0.2%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500mg/L二氧化氯,按20ml/m3的量对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进行空气喷雾消毒,消毒作用1小时后开窗通风。
(二)紫外线灯照射消毒。要求使用中的紫外线灯在垂直1米处辐射强度高于70μW/cm2,吊装高度距离地面1.8米~2.2米,并且分布均匀,平均每立方米不少于1.5W,连续照射不少于30分钟,消毒后及时通风换气。
(三)空气消毒机消毒。可采用紫外线循环风、高压静电循环风等类型的空气消毒机,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使用。提倡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
二、物表消毒
使用含氯消毒剂(250mg/L~500mg/L)对物体表面(地面、扶手、门把手、课桌椅、体育器材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或位置)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课室、图书馆、实验室和隔离室等公共场所做到一日一消,由专职人员负责消毒,并做好消毒登记,消毒登记表见文后。消毒任务较重的学校可聘请专业公司进行消毒处置。
三、手消毒
勤洗手,加强手卫生。学生在入校后、离校前、饭前便后、集体活动前后、有咳嗽等行为导致手污染后应进行洗手。洗手时应采用流动水,按照七步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用干手物品擦干双手。
四、卫生间消毒
可用含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门把手、水龙头、马桶按钮、洗手台面等进行消毒。
五、校车消毒
无空调的校车应开窗通风,有空调的校车到终点后应开窗通风;校车内座椅、扶手、吊环等表面可参考物体表面的消毒;车内空调滤网每周清洁消毒一次,滤网可浸泡于含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无窗密闭的校车,可在人员清空后用移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小时,或可用含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后,开启空调外循环通风换气。
六、玩具和教具消毒
(一)纸质类等不能湿水的玩具和教具:保持干净干燥,阳光充足时经常放置在太阳底下暴晒。可用紫外线照射消毒表面,或56℃干热最少30min。明显污染的物品及时丢弃。
(二)塑料、木质、布质类等可湿水的玩具和教具:可每天放学后用含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
七、其他要求
每天消毒工作要及时做好记录,如实填写如下《消毒登记表》。
附件3:
常用防护物资储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