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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申报!@港澳青年们,南沙又又又发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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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0-27 17:09:16
  • 来源: 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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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2〕10号)、《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细则》(穗南开港澳规字〔2023〕1号)落地落细,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获悉,2023下半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补贴申领工作已正式启动。


  此次补贴申报将采用线上申报的形式,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1月30日。

  具体补贴事项、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等详见以下网址:

  http://www.gzn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9254298.html

  就业奖励和薪金补贴可同时申领

  在就业奖励方面,在南沙区就业或执业的港澳青年应为大专(专上教育,含副学士)以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就业港澳青年应与南沙区用人单位建立1年以上期限的合法劳动关系,并在该用人单位实际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且申请奖励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南沙区;或者执业港澳青年应持有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实际从事与其执业资格证书相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6个月以上。此外,用人单位应在南沙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奖补标准为按照大专(专上教育,含副学士)1.5万元/人、本科3万元/人、硕士6万元/人、博士12万元/人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

  除了上述就业奖励之外,符合上述条件的港澳青年每个月还可以同时申领一笔薪金补贴,奖补标准为:按港澳青年每月应纳税工资薪金的20%给予薪金补贴,每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以项目制在南沙区工作的执业港澳青年,按其在南沙区从事相关专业服务最近6个月的月均应纳税合法所得的20%给予补贴,每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录用港澳青年的用人单位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在招聘录用奖励方面,招聘录用港澳青年的用人单位应在南沙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录用的港澳青年应为大专 (专上教育,含副学士)以上全制高校毕业生,并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就业港澳青年应与该用人单位建立 1年以上期限的合法劳动关系,并在该用人单位实际连续工作 6个月以上,且申请奖励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南沙区;或者执业港澳青年应持有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实际从事与其执业资格证书相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6个月以上。此外,用人单位首次申请补贴奖励时,招聘录用的港澳青年人数应在 2名以上,首次申请成功后再次申请则不限港澳青年人数。

  奖补标准为对录用2名港澳青年的用人单位给予3万元奖励,每增加1名港澳青年额外再给予 1万元/人,累计最高不超过 20万元,针对同一港澳青年,申报单位仅可申请一次,其他申报单位不得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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