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7日,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善德园(田美墓园)附近发生森林火灾,经森林消防队员和当地干部群众扑救,山火于1月19日被扑灭,无人员伤亡。“1.17”山火是广州市近年来持续时间最长、过火面积最大,社会影响较大的一次森林火灾。之后,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抓获。经查,邓某对当天在祭拜先人时焚烧祭品不慎引起山火的事实供认不讳,“1.17”重大森林失火案成功破获。最终,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森林火灾的种类
根据森林火灾可燃物部位、性质和危害程度,一般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三大类。
森林火灾的起火原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人为火
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林区施工用火等;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自然火
自然火源是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产生的热源,主要包括雷击火、火山爆发、陨石坠落、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主要发生在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原始林区,我国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火灾总数的1%。
关于森林防火令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广东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
·广州市全行政区域内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
·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森林特别防护期,林区要做到“十不准”“五不烧”
·“十不准”:1.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2.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3.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6.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五不烧”:1.未经批准不烧;2.未开好防火线不烧;3.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4.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5.无人看守不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