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2019〕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21日
广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广州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的重要时期。编制好市“十四五”规划,绘就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第一个五年的全市发展蓝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 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划体系 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3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贯彻落实国家规划体系和全省规划体系建设要求,建立以市发展规划(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市规划纲要)为统领,以市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市、区两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市规划体系。
(一)市“十四五”规划纲要。
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是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战略性、综合性文件,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全市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根据市委关于制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市政府发布并组织实施。具体编制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承担。(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市级专项规划。
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依据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特定领域为对象,原则上限定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市有关部门负责市级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专项规划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协调。
市级专项规划分为需报请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市有关部门自行编制或批准的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市级其他专项规划)两类。其中,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后制定编制目录清单,报请市政府批准(已完成,见附件1),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由规划编制牵头部门上报市政府批准,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市级其他专项规划须在启动编制前由牵头部门报市发展改革委进行立项备案,经分管市领导或本部门自行批准后印发实施,并将规划文本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市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市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
(三)市级区域规划。
市级区域规划依据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主要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和重大平台为对象,以贯彻实施我市重大区域战略、协调解决跨行政区重大问题为重点,是指导特定区域发展和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区政府、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区域规划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批准(已完成,见附件2),市级区域规划编制完成后由牵头部门上报市政府审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配合)
(四)市级国土空间规划。
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依据全国、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发展规划编制,以全市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并以此为载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管控手段,是规范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秩序、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的重要依据。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拟订编制目录清单,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与市规划纲要衔接后,按程序报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有关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配合)
(五)区级规划。
各区政府要按照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本区“十四五”规划。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由区政府组织编制,具体编制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承担,由区政府发布。区级规划须依据市级规划制定,既贯彻落实市级规划涉及本区的各项目标任务,又突出本区特色,因地制宜指导发展。(各区政府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协调指导)
(六)市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落实国家、省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要求,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建设市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强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相关政务模块之间的联接和信息共享,将各类规划纳入统一管理,跟踪监测规划编制和实施进程,推动规划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和归集共享。(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参照国家、省总体安排,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从2019年6月启动开始,到2021年初完成(各类规划编制时间进度详见附件3),总体安排如下:
(一)市“十四五”规划纲要。
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及基本思路起草、纲要编制、审批印发三个阶段。
一是2019年6月到2020年上半年。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区、各部门研究提出拟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大事项;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提出本领域“十四五”发展基本思路,2019年12月底前送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形成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于2020年上半年报市政府审定。
二是2020年4月到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的意见建议;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区、各部门提出纳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有关内容,深化重大问题研究,起草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积极做好汇报对接工作,争取将我市更多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纲要。
三是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通过后到2021年初。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委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建议,完善形成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区、各部门、市人大和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等各方面的意见,组织专家论证,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于2020年底前报市委、市政府审定;2021年初市政府将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于批准后公开发布,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尽量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于2021年3月底前报市政府审定实施;其他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也应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出台实施。报请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须先送市发展改革部门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衔接重点是规划主要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风险防控等,并将衔接意见采纳情况一并上报。
(三)区级规划。
区“十四五”规划的编制进度,要尽量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进度同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应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市级各类规划以及相邻地区规划做好衔接。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报市发展改革委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衔接后,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市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成立我市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专班,力争2020年年中与国家、省层面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同步建成上线。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编制“十四五”规划,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对未来五年发展的系统谋划。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描绘广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
(二)加强重大问题研究。
要善于研判大势、谋全局,既要形成总体性、趋势性判断,又要找准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瓶颈短板。要加强市内外调研,深入了解基层一线诉求,把问题研究深、研究透,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应科学测算规划目标指标并做好平衡协调,充分考虑资金、土地、能源等要素支撑条件、资源环境约束和重大风险防控等因素。
(三)做好“四个重大”策划。
要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经验,深入开展“十四五”重要内容研究论证。重大指标设置既要体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有机衔接,也要体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等目标定位。重大平台选取宜精不宜多,既要集全市之力打造若干对全市经济发展起引擎带动的平台,又要发挥各区主战场作用。重大项目策划要注重关系全局发展、带动作用强,做细做实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确保空间分布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重大政策研究要突出对规划实施的支撑保障作用,促进财政、金融、产业、区域等领域政策协同联动、互为支撑。
(四)规范规划编制程序。
要以规范化、民主化的程序编制规划,把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制度化。要坚持开门编规划,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划,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规定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应由规划编制牵头部门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需编制环境报告书的规划,应在上报审批主体前送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查。需市政府审批或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安排政府投资数额较大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起止年限、投资估算等,应在上报审批主体前送市财政部门进行财政承受能力分析,据财力可能统筹安排。
(五)创新规划编制方法。
要打破传统思维惯性,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力量,在规划目标指标测算、政策效果评估、意见收集应用等方面,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要注重空间谋划,明确空间战略格局、空间结构优化方向以及重大生产力布局安排。要创新规划的表达方法,增加规划可视化元素,努力做到形式新颖、通俗易懂。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同步考虑规划实施责任分解,确保规划可落地、易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参照省的做法,成立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由市长任组长,由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统筹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决定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组建编制队伍。
成立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工作专班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建,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社科院等单位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视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三)落实经费保障。
编制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负责规划编制的市属各单位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各区编制“十四五”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解决。
附件:1.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2.市“十四五”区域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3.市“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工作时间进度表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9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