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纺织路东沙街18号,是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大元帅府旧址”为依托建立的遗址性纪念馆。该处旧为孙中山于1917年兴建于此地的大元帅府。纪念馆由广州市人民政府斥资1500万人民币翻建。于2006年5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
孙中山大元帅府原址原为广东士敏土(即水泥,是英文“cement”的粤语音译)厂,于1907年兴建,是中国当时第二大水泥厂,产量仅次于天津开平水泥厂。
1917年7月,段祺瑞在张勋复辟后计划“再造共和”,废除在1913年所选出的国会,孙中山发起“护法运动”,率领部分海军南下广州,召开国会非常会议,征用此地作大元帅府。1918年5月,因被盘踞于广州的桂系军阀破坏及干扰,护法运动失败,孙中山被架空职权,辞去海陆军大元帅后离开广州。
1920年,粤系军事将领陈炯明击败盘踞在广州的桂系、滇系军阀后,孙中山重回广州,取消军政府,并于1923年3月在此地建立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大本营建立后不久,先后平定沈鸿英叛乱和东江叛乱,并改组中国国民党。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1925年7月,国民政府于广州正式成立,而大本营也完成其历史使命。后曾被改建为国父文化教育馆两广分馆、国父纪念馆等。
1949年解放军解放广州后,该处先后成为部队及广东省相关部门的办公用房。1964年—1998年,被广东省农业机械供应公司作为办公、住宿用房,并在保护范围内兴建三栋居民宿舍楼。1981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首次出现提案,要求尽早维修座落广州市河南的孙中山先生大元帅府旧址案。1984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再次提出类似提案。
1983年8月,孙中山大元帅府旧址被广州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广州市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6月,被列为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广东省农业机械供应公司完成为恢复孙中山大元帅府而搬迁申请的立项报告,同年广州市人民政府给予批复。1996年11月,孙中山大元帅府旧址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8年10月1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接收孙中山大元帅府旧址,搬迁保护范围内首期60户居民,并开始筹建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1999年—2000年,开始北楼及南楼的整修。2001年7月,南楼整修完毕,并举行“百年帅府”复原陈列展览,纪念馆首次向外开放。2001年12月,北楼整修完毕,并举行“孙中山三次在广州建立政权”史料陈列展览,实现第二期开放。2002年,完成旧址大门楼复原工程,并搬迁第二期保护范围内70户居民。2006年5月1日,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正式对外开放。
2010年8月,广州市人民政府为迎接亚运会,拆除了元帅府周围的危楼,新建了大元帅府广场,并对元帅府纪念馆进行了修整和维护。10月20日,大元帅府重新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