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7日,《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正式印发并开始实施。其中,在目前免费海葬的基础上,自2013年起,参加由广州市民政局统一组织的骨灰撒海活动海葬先人骨灰的直系亲属或委办人可获每具骨灰1000元的补贴。
根据规定,补贴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先人在2013年1月1日后死亡,且生前为广州市户籍的;(二)先人生前有意愿参加骨灰撒海活动或直系亲属对海葬先人骨灰无异议的。直系亲属是指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和直系姻亲(配偶的直系血亲)。委托人是指先人生前依法委托办理骨灰撒海事项的受托人或先人生前的法定监护人。
我市自1988年在全国始创骨灰撒海活动,至今已有1.2万具先人骨灰撒向大海、回归自然。这种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的绿色生态节地葬法,节约了土地资源,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缓解了清明期间过度集中祭祀的压力,受到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众认可,成为我市殡葬改革和城市文明的亮点。北京、上海、天津、辽宁、福建等省市纷纷效仿推出各种海葬活动。为扩大骨灰撒海活动的影响,提高海葬活动的参与率,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媒体正面宣传,每年清明期间在各大拜祭场所派发宣传单张,设立常年预约报名电话等方式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并从2009年开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免除群众参与骨灰撒海活动的费用,海葬骨灰数量略有提升。但由于“入土为安”的传统丧葬习俗观念根深蒂固,目前我市采取海葬方式安葬先人骨灰的比例仍较低,每年撒海骨灰数占户籍人口火化数(约4.2万)的比例不超过2%,绝大部分新增骨灰仍采取寄存、墓葬等占地葬法。而国内部分省市后来居上,例如汕头市澄海区依靠临海优势,辖区群众选择骨灰海葬已占火化总量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