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委网站http//:www.gzc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电话:83124895。
一 概 述
2016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质量与实效”的要求和广东省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委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47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2条;2.部门文件类(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信息152条;3.动态类信息428条;4.行政职权类信息(包括行政审批、执法等)14195条; 5.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6.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29条;7.其他信息20407条。(规划计划2条、统计信息1条、行业数据36条、标准规范3条、政策解读7条、房屋管理类67条、住房保障类95条、房地产市场监管类43条、房地产估价、中介人员资质20153条)。
其中,作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房屋拆迁类信息的公开情况如下:2016年度,我委共核发拆迁延期许可32宗,除在公众网站上公布外,还同步在香港商报、广州日报、房地产导刊等媒体上刊登。修订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委托合同(范本)>的通知》(穗建房管〔2016〕1790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xx区)xx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示范文本的通知》(穗建房管〔2016〕1902号)并及时我委网站公开。人员培训方面,本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培训结束后,我委统计了参加培训并考核通过的人员,形成《2016年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培训人员信息表》,并在公众网站上公布。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2946条(其中20153条为房地产估价、中介人员资质数据),微博微信公开信息432条,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28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27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0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次,发布政策解读稿16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79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32次。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委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98件,其中当面申请147宗,占36.93%;网上申请232宗,占58.29%;信函申请19宗,占4.78%,传真申请0宗,占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39.95%属房屋管理类信息,11.06%属征收拆迁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建筑业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施工许可、物业管理、政务咨询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398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95件,占总数的23.87%,主要涉及房屋管理、征收拆迁、建筑业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施工许可、物业管理、政务咨询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3件,占总数的3.27%,主要涉及房屋管理、物业管理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0.5%。主要是因为内部管理信息、内部公文、涉及个人隐私;
“信息不存在”的35件,占总数的8.79%。主要是因为非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13件,占总数的28.39%,主要是因为依法、依据职能非我委制作或保存的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5件,占总数的1.26%。主要是因为申请人没有具体写明申请事项。
其它要说明的问题(如从申请的对象分析,以本地公民为主,占全部申请的89.45%,也有部分是来自湖南的外地公民。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34件,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征收拆迁、物业管理类公司或企业)。
四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委2016年度依申请公开收取的费用(检索费、复制费等)为 0元。
五 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委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78宗,未审结9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65宗,占94.2 %;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4宗,占5.8 %;其他情形0宗,占0%。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0宗,未审结9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0宗,占90.9%;确认违法的0宗,占0%;其他情形(撤销)1宗,占9.1%。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按照“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督办协调”的工作格局,做到了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机构改革后,某些职能与相关机构的界限模糊,导致公开主体不明晰。例如:产权登记资料由市国规委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形成,但确权后的产权登记资料保存在我委的直属单位市房地产档案馆;二是依申请公开复杂难办案件逐年增加。基于机构改革的原因,我委承接了房屋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任务,信息公开基数大,且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依申请公开成为民众争取权益的重要平台和渠道之一;三是依申请公开涉及面广,受社会监督关注程度增高。依申请公开受理原则较宏观,具体受理标准难把握,群众常把依申请公开混淆为信访、政策咨询解读的诉求方式。伴随着社会矛盾凸显、公众知情权诉求高以及“职业申请人”等情况的出现,依申请公开工作可能引发的行政风险增大。
为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将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努力解决存在问题、规范办理程序、推进制度落实,依法有序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厘清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厘清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明确信息公开主体。明确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工作人员按职能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结合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重点推进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我委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工作。进一步丰富主动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建立网站历史信息库,简化搜索条件,方便群众查询有关信息;三是联动协调,落实制度。各部门联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已建立的岗位责任制度、督办协调制度、审办把关制度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统计期限: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35247 |
其中:1.组织机构 | 32 |
2.部门文件 | 152 |
3. 动态类信息 | 428 |
4. 行政职权类信息 | 14195 |
5. 财政预决算信息 | 4 |
6.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类信息 | 29 |
7. 其他信息 | 20407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
申请总数 | 398 |
其中:1.网上申请数 | 232 |
2.信函申请数 | 19 |
3.当面申请数 | 147 |
4.传真申请数 | 0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398 |
其中:1.同意公开 | 95 |
2.同意部分公开 | 13 |
3.不同意公开 | 2 |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 81 |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 148 |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 36 |
7.申请内容不明确 | 5 |
8.其他 | 18 |
附表3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78 |
行政诉讼数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