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由广州市旅游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网站http://wglj.gz.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旅游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邮编:510170;联系电话:81078227;传真:81078234)。
一 概 述
201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以创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为目标,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服务功能,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李志新副局长担任组长,明确各成员工作职责,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我局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广州市旅游局档案管理制度》、《广州市旅游局信访工作管理制度》、《广州市旅游局黄金周工作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规范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国内旅行社申办以及旅游投诉办案等具体工作流程,通过设置网上公布栏、投诉处理公告和网上局长信箱等栏目,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多途径打造服务平台,提供便利的政务服务。2011年我局通过不断完善和抓好政务网站、86666666旅游投诉热线、“广州旅游”微博、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等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效,切实方便和高效地满足企业、市民群众获取我市旅游行业政务信息、享受政务服务、参与公共决策等一系列的要求。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主要通过政务网站、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未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业务动态类信息240条(主要包括旅游市场推广、旅游饭店管理、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景区管理、旅游质量监督、旅游安全监管等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98%。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
1、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办事。一是为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我局充分运用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旅游问询点及旅游电子触摸屏等多种便于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的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有关办事信息,实现与市民群众 “互动公开”。增加 “诚信旅游”和“市场监管”等网站专栏,宣传一批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典型企业,曝光典型违法行为,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保障游客合法权益,警示各旅游企业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努力形成行业监管抓质量、企业经营重质量、消费者选择看质量、社会监督评质量的良好互动氛围,切实加强旅游信息服务的公开透明和保障市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二是为进一步拓宽网上旅游宣传和互动途径,我局于2011年12月开通了“广州旅游”的官方微博。“广州旅游”微博以发布旅游政策、指引、提示、活动等为主,利用网络传播快捷、受众面广的特点,将旅游业务相关资讯主动推送给企业和市民群众,同时,微博通过互动功能促进了我局与企业和市民群众的沟通。三是通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为企业和市民集中办理“旅行社变更名称登记事项”、“旅行社终止备案事项”等服务事项,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办事和服务群众。
2、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内容,推行阳光政务。结合行业工作实际,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旅行社设立、导游人员资格审核、星级饭店评定、旅游市场监管等各类事项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公开。同时,我局还将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通过机关内部宣传平台、政务网站向干部职工公开,营造“廉洁政务”环境。
三 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局在机关大楼和网上分别设立了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2011年,我局收到公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件,并按要求作了公开答复。
四 咨询情况
2011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92267人次,其中咨询电话11705次,当面咨询接待80526次,网上咨询36次。同时,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84668次。
五 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1年,我局未收到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 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离上级有关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服务内涵要进一步拓宽。因此,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处室及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保证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及时、准确,着重抓好依申请公开的依法审查、规范办理、限时答复三个环节,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重点是加大旅行社设立、导游人员资格审核、星级饭店评定、行业服务质量等工作有关信息的公开。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本局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为企业和市民集中办理“旅行社变更名称登记事项”、“旅行社终止备止事项”等服务事项,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办事和服务群众。
七 说明与附表
(一)以下统计数据期限截止2011年12月底。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 标 | 数 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243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243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0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 标 | 数 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147 |
申请总数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0 |
2、传真申请数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0 |
4、网上申请数 | 0 |
5、信函申请数 | 1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0 |
4、信息不存在答复数 | 0 |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 0 |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92267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36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80526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1705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684668 |
单位:件
指 标 | 数 量 |
行政复议数 | 0 |
行政诉讼数 | 0 |
行政申诉数 | 0 |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