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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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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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规划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局网站www.upo.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规划局监督检查处(电话:83193241)。

  一 概述

  2011年,我局继续围绕贯彻“科学规划、依法规划、阳光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强化编制、简化管理、优化服务、突出效果、引领建设”的工作思路,抓住重点,完善制度,全力畅通信息渠道,不断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为提高行政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作出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目前,本局已经形成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批前预公开与批后公开相结合,咨询与查询服务相结合的政务公开体系。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约3450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239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通过本局网站公开的规划计划类信息58条,包括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规划研究、保护规划、整治规划、工作总结与年度工作思路等内容,约占2.42%;本局业务类信息1462条,包括本局“一书三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业务审批情况等内容,约占61%;受理公示、批前公示和批后公示信息681条,约占28.4%;其他类的信息约197条。全年发布4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分别是:《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关于加强城市重点地区建筑夜景灯饰照明有关规划管要求的通知》、《广州市规划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州市规划局勘测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11年召开新闻发布48次,编辑舆情简报50多期;主要发布内容包括:城市规划十二五规划;城市规划与科学发展研讨会;控规全覆盖;白鹅潭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轴线南段控规;恩宁路旧城更新城市设计及控规;海珠区、白云区、增城市规划进村庄活动;东皋大道保护规划、金沙洲规划、绿道规划、城市与人摄影展览、规划服务、建党九十周年庆典活动、王东局长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专题采访、援疆规划、花城广场背后的故事、中山六路骑楼保护、旧南站保护、旧楼加装电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白云山南门城市设计、规划机构改革事权下放、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等。

  通过这些措施不仅扩大了规划的影响程度,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规划最新动态,同时吸收了更多市民客观、中肯的意见,有利于本局及时掌握情况,科学合理编制规划,提高审批的效率和质量。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868宗,其中通过政务窗口申请1161宗,通过网站申请2 宗,通过现场规划图查询直接公开1705 宗,答复率达100 %,其中:

  “同意公开”的2118件,占总数的73.8%,主要涉及规划综合信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信息的公开;

  “同意部分公开”的125件,占总数的4.36%,主要是因为申请公开的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问题,或未查找到相关信息而无法公开;

  “不予公开”的230件,占总数的8.02%,主要是因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问题;

  “信息不存在”的347件,占总数的12.1%,主要是因为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无法查找到指定信息;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41件,占总数的1.43%,主要是因为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其它部门掌握信息,制定指引引导申请人获取有关信息;

  “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7件,占总数的0.24%。

  四 咨询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22288余次,其中电话咨询约7111人次,咨询接待近1229人次,网上咨询近13948人次。本局网站全年累计访问量为332587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规划公示、规划热线、本局新闻和广州城建。2011年度“规划面对面”专栏共收到网民提问2159余件,已答复2073余条,答复率达 96%。

  五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其主要是由是原告海珠区琶洲村居民向我局申请公开《广州市琶洲村改造规划》,本局认为该规划是过程性研究规划成果不予以公开,原告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决定,要求我局重新作出处理。

  六 信息公开费用情况

  2011年度,本局在受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过程中无收费情况。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在我局政务公开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如由于规划涉及保密信息,对信息公开的标准范围和尺度把握仍不十分准确,信息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由于城乡规划专业性强,宣传通俗性不足,导致申请人对规划知识不了解,规划神秘感还未能彻底消除等。2012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扩大阳光规划社会影响。在范围、形式、过程等方面继续拓展。在范围上,从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到法规制定,逐步加大和充实公开的规划信息容量,并完善各类信息公开的常态机制;在形式上,坚持处长咨询日和局领导接访日,规划公示和规划听证,规划宣传和规划交流,尝试规划下基层、下社区;在过程上,从规划编制公开、决策过程公开到成果公开。进一步推进“规划面对面”栏目建设,畅通与公众沟通和联系的渠道。加快推进规划展示中心建设。建设规划宣传队伍,加大规划宣传力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阳光规划操作细则。进一步完善阳光规划操作流程和相应的实施细则,如听证制度、公示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等,完善规委会制度,使阳光规划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平台的建设。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市科信局的统一部署,拓展网上办事的业务范围,优化网上办事程序,全面推进网上审批,提高规划业务办理和政务公开效率。

  四是根据简政强区、事权下放的改革要求,严格执行进一步推进全市规划政务公开平台的建立。积极推进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充分挖掘和调配市、区规划行政资源潜力,并在此过程中建立全市规划政务公开平台,使群众能在一个平台上查阅全市各类规划和建设管理信息。

  五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公开的要求,细化并完善保密事项与社会公开事项的判别制度,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本局网站上传公布。

  八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

  统计期限:从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398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398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4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申请总数

286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161

  2.现场查询数

1705

  3.网上申请数

2

  对申请的书面答复总数

286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11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25

  3.不予公开答复数

230

  4.无法公开答复数

347

  5.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答复数

41

6、申请内容不明确答复数

7、其它

0

7

附表3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3948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229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7111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3325870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1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单位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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