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现就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比选。
一、项目名称
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赵月明
联系电话:31710267
三、比选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
四、采购内容
一是动态调价机制量化评估。评估指标包括医疗机构运行状况的指标;社会承受能力的指标;经济发展的指标;影响医疗服务要素成本变化的指标等,评估年度为2020年全年。
二是医疗服务价格基础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梳理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中成本结构变化和比价关系不合理的项目;开展定调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调查;组织比价关系研究及专家论证;收集医疗服务收入等数据、测算价格调整水平等;做好价格调整风险评估等工作。
三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础服务。服务内容为收集、汇总、梳理新一轮医疗服务项目各类申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增项目、转归项目、修订项目);组织专家初审医疗服务项目受理工作;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研。
五、项目金额:40.76万元(超过项目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重点比选项目服务方案(工作实施方案及服务措施),项目资金一次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六、比选公告公示及接受咨询时间
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6日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评审时间:2020年10月27日15:00
七、递交比选文件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14楼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28号)。
八、比选资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参选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等情况资料)。
(三)承接项目意向书及服务方案。
(四)比选文件规定须补充的其它资料。
以上比选文件一式三份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在文件袋正面上注明参加比选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
注:比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
九、参加比选单位合格条件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医疗价格数据统计的方法与技能,愿意积极投身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的团队,有开展数据测算、分析统计等相关经验,专职工作人员人数不低于5人。
(三)具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经验。
(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良好的社会公信力。
(五)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十、比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
十一、结果公示
本项目以比选申请人的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选方。在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比选结果,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之后,根据公示情况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