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医保函〔2019〕26号
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医保函〔2019〕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流感防治工作。在此次流感流行期间,奥司他韦(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剂)的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自2019年2月2日起按《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2号)执行。
二、市医保中心要及时结算参保患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及时掌握本市流感参保患者医保基金支付情况,同时要严格把握特殊政策的适用范围,确保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有关工作情况及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报告。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医保函〔2019〕83号)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2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