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险新政利民 保障范围扩增普惠

  • 听全文
  • 2020-12-31
  • 来源: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 分享到
  • -

  广州市作为全国首批、省内唯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从2017年8月开始试点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本市试点实际,市医保局对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进行修订,于2020年12月31日与市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实施《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穗医保规字〔2020〕10号),扩大覆盖人群范围,建立多元筹资机制,扩增失能人员保障范围,合理设定待遇等次和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普惠性、可及性和可持续性。

  将城乡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

  在原长护险已覆盖全体职工医保人群的基础上,新增将本市18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政策的普惠性。

  建立单位、个人、财政多元筹资机制

  按照国家指导意见有关精神,职工参保人员筹资为单位和个人缴费,分别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账户中按月划转,单位无需增加缴费;居民参保人员筹资为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分别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中划转,个人和财政均无需增加缴费。建立多元筹资机制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扩增失能人员保障范围

  将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由原重度失能人员扩增至全体有护理需求的失能人员,同时新增设备使用待遇,强化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可及性。

  合理设定待遇等次和服务项目

  长期护理保险分类设定待遇水平,与险种身份、失能等级、服务形式相挂钩。生活照料服务项目和医疗护理服务项目分别各新增4项,同时将医疗护理中涉及的护理耗材费新增纳入支付范围,满足失能人员多元化护理需求。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