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精准支持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具体政策解读 |
主要任务 | 政策措施 | 针对问题 | 制定政策思路 |
一、建设高质量现代物流基础设施 | (一)加快建设运营高效、要素集聚的国家物流枢纽。 增强交通枢纽和物流园区规划布局引领和统筹,依托白云空港、南沙海港、广州铁路枢纽建设,优化布局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促进交通物流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加快特大型、大型交通物流枢纽规划建设,推进交通枢纽、物流园区与先进制造业、商贸服务业融合发展,强化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多式联运、仓储服务、跨境物流、城市配送等多种物流资源向综合交通枢纽周边园区集聚,打造一批枢纽经济增长极。加快推进南沙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特大型物流枢纽申报生产服务型、空港型、陆港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物流枢纽、节点建设运营。 | (1)目前物流园区呈“大集聚、小分散”特征,主要集中在白云、黄埔、花都、南沙四个行政区,在主城区仍有大量小而散的传统物流货站、村级工业园,且远离铁路、水运交通枢纽,亟待升级疏解。与物流紧密相关的大型批发市场集中在主城区,而生产制造基地相对远离主城区,受货运通道影响,部分区域商贸物流、生产物流活动存在交叉,加剧交通拥堵。 (2)我市正在结合城市更新九项工作开展物流园区专项整治工作,逐步清退低效物流园区,为中心城区产业升级腾挪空间,急需形成新的现代物流集聚区以承接外迁的物流企业。 | 我市正在编制《广州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对标国际一流物流枢纽,积极推进空港型、港口型、陆港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等15个大型、特大型物流枢纽规划建设,推动“站城融合”“产城融合”,形成城市新的经济增长极。2019年我市南沙港区已申报入选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上海、深圳为商贸服务型,郑州为空港型,重庆为港口型,成都为陆港型。重庆、成都、郑州等城市均出台了一揽子支持现代物流发展的文件,积极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加快建设,在营造有利于产业、交通、物流园区融合发展环境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加快我市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应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特大型物流枢纽申报国家物流枢纽试点,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 |
一、建设高质量现代物流基础设施 | (二)支持建设保税物流集散中心。 对企业利用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国际集散仓和国际中转仓,开展国际物流集散和中转业务的,对企业投入的自动分拣、操作等设施设备按实际发生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跨境电商企业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建设自动分拣线并投入海关监管设备设施的,按其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50%,最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 (1)保税物流发展潜力和需求大,但满足第三方物流、电商物流需求的智能化、高标准仓储不足。目前我市保税物流园区建设不足,推动综保区建设需要加快保税物流发展。 (2)大型物流枢纽货站智能信息系统、智能仓储系统、智能分拣系统建设相对滞后,企业购置智能设施设备投入成本高。如一套大型分拣设备成本在600万元左右,一流的大型物流设备成本更高,以顺丰速运华南(广州)航空快件转运中心项目为例,共投入智能设备成本约4亿元。与其他城市对比,我市对企业更新升级自动化设施设备暂无激励政策。 | (1)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在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仓库,促进物流产业集聚和土地集约利用,进一步发挥保税物流的优势。 (2)通过补贴激发企业加快自动化设施设备升级的积极性,推动货物分拣操作效率提升。 |
一、建设高质量现代物流基础设施 | (三)强化现代物流发展用地保障。 对全市规划的物流枢纽(园区)范围内的物流设施项目,优先纳入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供应计划予以保障。对属于物流仓储用地的,鼓励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地。支持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甲级仓储、智能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在规模化物流园区集中建设、运营充电设施。支持充分利用机场噪音区、交通枢纽周边碎片化边角地发展现代物流服务。提高物流项目用地强度,新建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研发总部类参照同等地区的商办用地确定容积率。 | (1)市现代物流“十四五”规划在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周边规划建设大型物流产业园区,但部分项目用地规划和基本农田性质调整困难,用地指标难以落实。 (2)物流仓储用地供给持续增加,但用地效益有待提高,物流仓储用地供应充足与利用效能不高的矛盾并存。从开发强度来看,现状54.82平方公里物流仓储用地中,小于1公顷的物流仓储地块占65%,全市物流仓储用地平均容积率为0.41,仅为发达国家五分之一,低于北京(0.49)、上海(0.69)。 (3)物流仓储用地税收产出率为各行业最低,现代物流和供应链综合型企业用地难问题明显。 (4)我市物流仓储用地一般参照工业用地出让,出让方式以招标、拍卖、挂牌等为主。 |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定了物流产业用地储备三年行动计划,编制了《广州市“十四五”现代物流枢纽及产业发展土地利用规划》,将为我市物流枢纽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同时,各区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物流枢纽用地指标纳入土地利用规划统筹考虑。 (2)深圳、重庆等城市已采用弹性年期出让、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多样化物流用地供应模式。 (3)针对用地效率较低问题,参考《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国内外城市经验,鼓励新建物流仓储项目参照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一般不低于2.0,研发总部类参照同等地区的商办用地确定容积率。 注:M0用地容积率为3.0-5.0,M1用地为2.0-4.0,M2用地为1.2-3.5,M3用地为1.2-3.0。 |
一、建设高质量现代物流基础设施 | (四)支持利用城市更新存量资源建设现代物流及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特色产业园。 鼓励通过中心城区物流园区、批发市场、旧厂房、旧仓库、工业标准厂房和商务楼宇等存量资源的改造提升,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建设物流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特色产业园。支持推动产业园内传统商贸企业线上转型发展,加大数字经济、电子商务新模式新业态的招商引资和产业培育力度,大力发展在线新经济。 |
(1)我市既有物流产业园区多为自发建设,缺少有影响力、与综合交通枢纽及产业融合发展的大型现代物流智能产业园。 (2)在中心城区存在大量小而散的传统物流货站、村级工业园、大型批发市场,部分区域商贸物流、生产物流活动存在交叉,加剧交通拥堵。 | 我市正在开展低效物流园区整治提升等九项重点工作。中心城区低端、低效、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批发市场等存量资源外迁,为发展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新模式新业态腾挪出空间。 |
二、健全现代物流公共平台体系 | (五)全面增强物流公共平台服务效能。 持续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完善,打通港口、机场、铁路物流信息节点,推动口岸通关全程无纸化、智能化。加快推动构建航空、航运“通关+物流”电子货运生态圈,支持白云国际机场推进电子货运试点,进一步运用电子运单、形成航空货运标准体系,建设航空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广州港推进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提货单、电放保函、换单委托书等进出口环节物流单证的电子化;创新水陆联运货物监管模式,深入推进南沙港区和广州铁路货运站出口、过境、保税仓出仓的货物区站一体化。加快“智慧口岸”建设,支持海关推进“智慧海关”建设,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加快改造建设智能作业平台、智能查验平台。实现口岸7×24小时通关,大力推广提前报关、电子报关、预约通关等便利化通关措施。实行口岸物流“限时作业”,定期向企业公布口岸作业流程和全程清关时限。 | (1)物流电子信息“串联”不畅,通关尚未实现全程无纸化、智能化。 (2)现代物流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航空、航运、铁路物流电子单证、业务流程和数据未能实现标准化互换。 (3)口岸数字空间建设仍在路上,“通关+物流”的一体化服务联动性不强。2019年,广州整体通关时间为25.43h,高于深圳21.94h、香港19h,口岸整体运作效能仍有待提升。 | (1)落实国家口岸办要求,通过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补足航空、航运、铁路、公路货运、物流电子信息平台短板,促进交通物流信息共建共享。以新加坡政府建立贸易管理电子平台贸易网为例,其将海关、税务、安全等35个政府机构连接在一个网络中,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通关服务,实现文件处理能力由1万份/天提高到3万份/天以上,贸易信息处理费用由10-20新元降至5新元以下。 (2)继续推进我市水运口岸进口集装箱货物提货单及设备交接单无纸化扩大试点工作。 (3)结合智慧口岸硬件建设及口岸限时作业公开要求,推动海关智能作业和智能查验,提高通关效率,减少货物查验费用和查验后的二次包装成本。 |
二、健全现代物流公共平台体系 | (六)支持现代物流和供应链平台建设。 支持建设与综合交通、制造业融合的基础性、功能性、具有明显公益属性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大型交通运输、生产制造企业将自营物流面向社会提供公共物流服务,对纳入市级以上(含市级)推广使用的政策咨询、信息互联互通、物流配送、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研发等具有行业公共服务性质的物流和供应链服务平台,按年度平台实际投入的30%、每年不高于100万元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 (1)缺少有影响力的物流和供应链行业服务平台,不同行业、部门、企业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不畅,物流信息与交通、生产制造的综合信息交换不畅,物流信息成本高。 (2)物流园区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相对滞后,体现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未能充分应用。 | 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是互联网创新应用的重要表现。通过互联网创新应用实现传统物流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有利于提升企业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水平,提高物流流通效率,减少时间和金钱成本,促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
三、支持现代物流、供应链企业成链集群发展 | (七)支持现代物流和供应链龙头企业发展。 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大型现代物流和供应链龙头企业及其区域总部、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支持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我市并在我市交易结算。对于国内外知名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在广州新设立公司的、大型企业迁入并达到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我市总部经济政策规定对新引进企业给予500万元至5000万元不等的资金奖励。 | (1)第三方物流、多式联运、互联网物联网融合、精益供应链管理等符合现代物流产业特征的综合型物流龙头企业不多,引领构建现代物流产业集群拉动性不足。截至2019年底,广州A级以上物流企业111家,低于上海236家、深圳176家;全国50强物流企业在广州设置总部仅1家,低于上海8家、北京11家;世界50强物流企业在广州设置大区总部的0家(北京8家,上海21家,深圳1家)、设置大区分部5家。 (2)占据产业链高端的生产型服务业整体仍处于发展壮大期,实力不强。A股上市物流企业中,总部设在广州的只有2家,少于深圳7家、上海6家;广州2家上市的物流企业(嘉城国际、原尚股份)年营收在10-12亿元之间,远低于深圳顺丰控股(1121.9亿元)、上海怡亚通(719.2亿元)等企业。 |
物流和供应链龙头企业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号召力和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能激发我市物流业发展活力,加快促进我市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尤其在突发事件下,龙头物流企业成熟的物流运作机制在应急物资供给与调配方面将发挥更大作用。如,京邦达公司、南方航空货运物流公司等龙头企业,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拉动全行业实现规上航空运输企业、铁路运输、货物代理、多式联运、供应链管理企业营收有较大增长,增幅分别为85.90%、77.4%、21%、31%、13.7%。 |
三、支持现代物流、供应链企业成链集群发展 | (八)支持航空物流、航运物流、现代供应链企业间加强紧密合作,实行企业合作联盟抱团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白云国际机场、广州港运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鼓励组建航空物流、航运物流产业联盟,引导和鼓励我市交通物流、供应链物流、物流园区、物流运营平台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主体加强多种形式的业务协作,通过物流产业链、供应链创新资源优化整合。切实发挥产业联盟企业合作、政企合作互动平台作用,推动多方交流合作、信息互联互通、标准规范制定、技术成果推广、行业自律管理。 |
航空物流、航运物流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的协同合作松散,企业整体协同性不足,尚未形成协同发展的产业联盟,未充分发挥国际航空、航运枢纽及本市龙头企业在稳定货源、加强供应链管理、行业标准制定、协同推动产业整体发展的作用。 | (1)我市成立产业联盟有利于整合优化资源,完善提升产业链,保障全球供应链畅通运转。同时,有利于企业发挥各自市场优势,应对共同竞争者和拓展新业务。 (2)我市轨道交通产业联盟发展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全市轨道交通产业增加值达171.86亿元,同比增长6.2%,吸引神州高铁等21家企业加入联盟。 |
三、支持现代物流、供应链企业成链集群发展 | (九)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制定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对认定的物流企业给予综合支持,提供融资发展、发行企业债、人才落户、租金补贴等方面支持。对于信用记录优、成长性好、依法纳税记录表现突出、没有负面影响的市重点企业上报项目,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组织重点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供需洽谈活动,在融资方面重点推荐。支持符合条件的本土专业服务型、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创建物流服务品牌,对于入选全球物流50强、全国物流50强企业、5A级、4A级、3A级物流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创新和应用示范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 (1)行业大部分企业集中在仓储、运输等价值链低端环节,缺少供应链、冷链、物联网、物流平台等价值链高端环节骨干企业。2018年,我市从事物流及供应链的企业24039家。多式联运、供应链管理等新兴现代物流企业数量占1.54%,其他传统物流企业占98.46%。从营收上看,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1020家,占4.24%。 (2)与现代物流紧密相关的多式联运企业和供应链管理企业,营业收入分别为2.98亿元和29.16亿元;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多式联运和供应链管理企业占本行业比重不足8%。 (3)目前我市缺少对重点物流企业的认定办法,无法为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提供企业判定标准。 (4)相比其他城市,我市对申报A级物流企业没有支持政策,影响物流企业申报积极性,导致我市A级物流企业偏少,无法体现我市作为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城市的影响力。 | (1)龙头企业往往是在发源地城市扎根发展,培育壮大并留住本土企业是增强城市竞争力、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的关键。 (2)为规范我市物流行业管理,调整物流企业结构,提升本土物流业产业服务质量和综合竞争力,建议制定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为本政策其他措施的落实提供企业认定标准。 (3)疫情期间综合型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企业韧性更强,企业业绩增长明显,而业务结构单一的传统货运物流企业容易受到冲击陷入困境,业绩下滑明显。 |
四、聚焦优质产业项目,强化要素供给保障 | (十)优化优质项目用地供给。 凡在广州落地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符合广州产业导向且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或在市物流枢纽规划布局的物流枢纽产业园引入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产业项目,可采用50年出让年期,参照项目所在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设定出让起始价。 | (1)我市物流仓储用地一般参照工业用地出让,出让年限普遍为20年,不超过50年。 (2)我市对总部企业的引入提供了重点项目建设报批绿色通道,但是目前缺乏重大物流供应链产业项目落地方面的引导性支持政策,用地供给的不稳定性不利于激发大型企业落户的积极性。 (3)我市近年来积极推动引进的77个仓储物流业项目中,已签约未落户落地及在谈未签约项目有24个,占比31%。各区常因用地指标不足、征拆结案困难等原因导致项目落地难。 | 参考上海、武汉做法,保障重大优质产业项目和物流项目落地,对优质物流项目给予较长的用地年限和较低的土地出让价格保障,提高项目用地稳定性、降低企业拿地成本,增强企业投资信心。 |
四、聚焦优质产业项目,强化要素供给保障 | (十一)加大优质项目落地保障服务力度。 对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按属地办理原则实行网上告知性备案。对于投资额10亿元以上或经市物流发展和供应链建设领导小组认定的重大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产业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建设报批绿色通道,实行“一家牵头、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审图、限时办结、联合验收”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建设审批进度。按照市领导联系督导市重大项目工作制度,对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环保、报建等前期工作进行专项跨前服务,通过协同办公、并联审批集中解决项目评估、规模核定、用地选址等事项。在项目用地成交后,经市政府批准,可参考项目落地成本、投资进度、生产经营等因素,采取“一企一案”在一定年限内逐年给予综合支持。 | (1)我市物流仓储用地一般参照工业用地出让,出让年限普遍为20年,不超过50年。 (2)我市对总部企业的引入提供了重点项目建设报批绿色通道,但是目前缺乏重大物流供应链产业项目落地方面的引导性支持政策,用地供给的不稳定性不利于激发大型企业落户的积极性。 (3)我市近年来积极推动引进的77个仓储物流业项目中,已签约未落户落地及在谈未签约项目有24个,占比31%。各区常因用地指标不足、征拆结案困难等原因导致项目落地难。 | 我市现代物流发展需引入高质量的物流与供应链产业项目,形成物流产业集群效益和经济效益。建议将物流和供应链产业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营造有利于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推动物流企业落户落地。 |
五、支持物流创新发展 | (十二)支持发展多式联运。 鼓励多式联运经营人申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对入选工程给予补助,金额不超过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相关投资的10%、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支持发展海铁联运,结合南沙港铁路投产运营,由市港务局对在广州港从事海铁联运的运营公司进行考核,按考核年度完成海铁联运集装箱量进行奖励,其中:省内的奖励标准为250元/标准箱;省际的奖励标准为350元/标准箱。鼓励白云国际机场开行“卡车航班”,对货代公司承揽白云机场的医疗药品及器械、带电电子产品进行运费补贴,国内出港货物给予每公斤0.3元、国际出港货物给予每公斤1元补贴。 | (1)我市多式联运水平有待提高,全链条服务能力有限,目前尚未有项目入选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2)我市铁路多式联运短板突出,铁路专用线进港、进园不足,海铁联运比例仅0.46%。 (3)我市不少货代公司受深圳、成都、郑州等城市补贴奖励吸引,在广州集货后转运到外地机场运输。 (4)珠三角地区每年有百万吨的锂电池产品航空运输需求,目前因试验报告购买成本、检测业务处理排队积压问题,基本转运到香港机场后发往全球各地,预计疫情后珠三角机场对带电电子产品航空运输争夺更加激烈。 | (1)铁路运输是我市多式联运发展的短板,通过海铁联运带动铁路和港口多式联运发展是当前的关键任务。同时,国家提出要推动铁路运输组织改革试点,支持绿色交通发展。 (2)我市在医疗器械及药品、带电电子产品集聚方面具有强大的优势,但目前缺乏对这些高附加值产品的支持政策。应发挥白云机场航空网络优势,鼓励利用卡车航班进一步扩大机场对外辐射能力,强化机场集货能力。 |
五、支持物流创新发展 | (十三)规范港口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 完善口岸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引导推动口岸经营服务企业降低收费水平。建立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商务、港务等口岸查验单位共同组成的口岸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继续免除广州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政策,继续对进出南沙港区的国内和国际集装箱班轮引航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上限下浮15%收取。 | 港口收费按照收费性质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3类,具体包括货物港务费、引航费、港口作业包干费等11项,收费名目多、构成复杂。例如,每家驳船公司收费目录、内容、标准不一致,部分驳船公司为获得大船公司订单,采取低于成本价竞标等投标手段,之后再向岸上终端客户另外收费作为成本补充及盈利点。 | (1)受疫情影响,为降低企业成本,我市港口设施保安费免除公共统筹部分至2020年底。为增强广州港竞争力,建议继续免除广州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 (2)我市港口引航费按照国家标准下调15%收取。根据穗府15届83次〔2019〕22号会议纪要,广州港引航站每年要出资5000万元,用于航运公司完成内贸集装箱吞吐量扶持奖励。为降低企业成本,同时不影响引航站正常运转,建议延续现有优惠政策。 |
五、支持物流创新发展 | (十四)促进物流标准化研究推广。 支持行业协会和本市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参与物流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成果经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或备案后,分别给予每一个标准60万元、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申报主体每年度不超过3个)。 |
(1)标准是行业发展的标杆与准则,目前我市在物流行业标准领域发声不足,不能有效主导行业发展、促进本市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2)目前我市对标准创新贡献的认定要求较高,均需内容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但是奖励标准较低,一、二、三等奖的奖励标准分别为40、20、10万元,行业调研反映不能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标准研发与制定。 (3)行业内技术装备标准不统一,各种运输方式的集装箱尺寸、限重等方面不一致。以20尺集装箱为例,水运限重为30.48吨,公路限重为49吨,铁路单车限重60吨。 | 信息化标准化不统一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创新动力不足,产业和科技竞争力不够。鼓励企业直接参与到行业品牌创造及标准制定过程中,进一步实现标准化推广,增强广州在物流与供应链行业的话语权。 |
六、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 (十五)优化财政引导资金使用模式。 整合既有支持物流发展相关扶持资金,修订广州市现代物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设立年度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实际资助额以年度预算为准,调整预算额度需经市物流发展和供应链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市政府审定。本政策所列奖补资金除总部企业外,在该专项资金中列支,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 我市支持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偏碎片化、系统性不足。支持现代物流发展的既有专项扶持政策分散在交通、商务、港务等部门,重点集中在航空、航运的国际航线补贴及铁路中欧班列补贴,对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链、供应链整体发展考虑少,缺少优质物流项目引进、促进多式联运发展、冷链物流、电商物流、供应链增值服务、交通物流信息化标准化等方面激励性、引导性的综合政策。 | 强化专项扶持资金对物流行业引导作用,参考其他城市做法,整合提升我市财政资金支持现代物流发展效率,创新补贴方式,拓宽补贴范围,细化补贴对象,适当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其他支持措施有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