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不动产登记信息以什么形式保存?是否有查询该信息的电子数据库?
答:以全数字化形式保存,存在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电子数据库。自1996年开始,我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已采用电子登记簿管理不动产登记信息,目前均通过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登记簿管理子系统保存和管理。
2.我市地籍测绘信息以什么形式保存?是否有查询该信息的电子数据库?
答:以全数字化形式保存。广州已建立覆盖全市域的地理信息系统及用于记录界址、查询规划和提供地籍信息的电子数据库,目前均通过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权籍管理子系统保存和管理。
3.我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测绘信息是否保存在同一个数据库?
答:保存在不同但相连的数据库。我市建立了广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其中登记簿管理子系统和权籍管理子系统分别保存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测绘信息,信息通过不动产单元编码进行连接。
4.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地籍测绘机构是否使用同一编号标示不动产?
答:是,均使用不动产单元编码。自2015年11月,广州开始核发不动产权证,并按照国家规定编制28位不动产单元编码。每个不动产单元对应唯一代码,作为全国范围唯一的“身份证号码”。
5.我市是否所有土地都进行了不动产登记?
答:是。广州实行不动产总登记和依申请登记相结合,1987年进行全市域总登记,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以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均应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报登记,经审核后发放土地证书。后续结合申请进行登簿更新,实现土地登记全覆盖。
6.我市是否所有土地都进行了地籍测绘?
答:是。广州2009年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现全市土地权籍调查,2018年完成全市农村权籍调查,并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对全市土地进行了调查更新,实现地籍全覆盖。作为国家试点,广州正逐渐形成全要素全空间全生命周期的“地籍一张图”数据库。
7.我国是否所有土地都进行了不动产登记?
答: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所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权利人只要申请登记,登记机构都会依法办理。目前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9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96%。未发证地块主要存在权属争议,此类地块也在系统进行了标注。
8.我国是否所有地块都进行了地籍测绘?
答:根据《土地调查条例》等法规规定,我国已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自上而下的调查工作体系和成果汇交体系,做到了全国土地调查测绘的全覆盖。自2007年7月起,我国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建立了全覆盖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地籍数据库。自2010年起,全国不间断地每年进行全覆盖遥感监测和变更调查,实现全覆盖地籍数据库的更新。
9.法律是否要求所有产权交易需在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
答:是,由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否有国家或私人提供担保?
答:有,从法律层面提供国家担保。《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款: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11.我市不动产登记是否设有登记错误赔偿机制?
答:有。《广州市不动产登记办法》第四十条:“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投保不动产登记责任险,所需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此外,广州自2012年创设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责任险制度。
12.法律是否要求需对产权登记所需文件加以核实?
答:是,由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核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13.法律是否要求需对产权登记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实?
答:是,由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核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14.是否有全国性数据库以供查验身份文件的真实性?
答:有。公安部全国人口身份证数据库,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数据库,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
15.本地公司发生土地争议时一审法院多久作出判决?
答:一年内,由各区级人民法院办理。《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16.未婚男性、女性或者已婚男性、女性是否平等拥有财产所有权?
答:是。《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五款: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17.法律是否要求不动产登记部门采集有关土地所有权的性别数据?
答:否。《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