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迅速落实社会保险相关政策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确保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同时,切实做好战斗在新型冠状病毒阻击战第一线医护、防疫等人员的工伤医疗保障,解除其后顾之忧。
一是保障参保患者救治资金需求。不论确诊或疑似参保患者,还是本地或异地参保患者,均予以救治,其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医疗救治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各级财政补助。
二是保障医保基金的充足拨付。协同医疗经办机构在原有备用金的基础上,重点确保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在非常时期增加的专项周转金需要,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压力。
三是动态调整报销范围。对使用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涵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以及其使用有关住院服务设施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四是保障工伤待遇权利。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的医护、防疫等有关工作人员,在履职中感染病毒或死亡的,均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