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支撑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现组织开展第一批广州市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支撑机构(以下简称支撑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需依托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自愿作为支撑机构建设单位,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且能够为支撑机构稳定运行提供场所、资金、人才、制度等保障。
(二)机构负责人近3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类项目。
(三)配备3—6名核心研究成员(含机构负责人)。
三、申报要求
(一)限独立申报。
(二)按研究领域申报,每个单位限报1个研究领域。选定研究领域后,需聚焦领域内1个研究方向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本次申报共设2个研究领域,具体如下:
1. 现代化产业体系领域,重点研究方向包括未来产业总体培育,以及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智能无人体系、具身智能、前沿新材料、深海深空、科技服务业等全市重点产业领域发展。支撑机构需求数量为8个。
2. 科技创新战略规划领域,重点研究方向包括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创新空间规划布局、科技政策与体制改革、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服务、科技人才引育、科技创新传播。支撑机构需求数量为7个。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本次申报采用无纸化方式,申报材料须提供电子版(PDF格式),在申报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决策咨询支撑机构申报+申报单位”;
2. 《广州市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支撑机构申报书》(见附件1)填报后须由申报单位审核盖章;
3. 《研究计划书》(见附件2)须根据所选研究方向填写;
4. 《承诺函》(见附件3)须由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 申报单位须对照《广州市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支撑机构申报书》所填内容准备《附件清单》(见附件4)所列材料,附件材料名称应与清单中名称一致,并按序号打包及命名文件夹,与附件1—4汇总于一个总文件夹后压缩上传,文件夹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完成内部审查后报送。
(二)形式审查。市科技局组织开展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筛选形成初审名单。
(三)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进入初审名单的单位进行评审,形成拟入选名单。
(四)审定及公示。市科技局按程序研究审议拟入选名单,并将审定后名单在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公开发布入选名单。
五、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18日。
申报材料须在申报时间内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未成功申报,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报送材料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若存在虚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七、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邮箱:xulu@gz.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20-83124080。
附件: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