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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2019-07-09
  • 来源:增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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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2016年8月,《增城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增科工信字〔2016〕102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印发实施。2016年-2018年,区科工信局严格按照原《办法》相关规定实施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总体来说,近两年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工作运转平稳,原《办法》在规范项目经费管理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2017年12月,广州市科技创新委修订印发了《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4号),对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出新的要求。结合上级文件依据变化及我区实际情况,我区对原《办法》做适当修订。

二、修订依据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穗字〔2015〕4号)、《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增城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增委发〔2016〕11号)、《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穗科创规〔2017〕4号)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的扶持对象增加了“为我区企事业单位提供风险投资、科技中介服务等活动,对我区创新创业环境起促进作用的区外单位。”

(二)明确了对事前资助和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项目经费开支范围、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与评审评估和项目预算执行参照《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7〕4号)执行。

(三)对于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分类,将原《办法》中关于高企、小巨人、研发机构、研发后补助等扶持条款剥离出来纳入《广州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新办法中的科技创新扶持资金项目分为五类。

(四)明确区资助、奖励获得上级科技、知识产权类荣誉或项目资金的,其申报与验收,以上级部门经费文件与验收材料为依据,组织申报与验收。

四、解读途径和时间

1、集中解读

时间:该办法印发实施后至2019年上半年

途径:报纸、政府网站、宣讲会等

解读单位: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常态化解读

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途径:电话、QQ群等

解读单位:增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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