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修订背景
2019年1月28日,广东省委批复同意《广州市南沙区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2月15日,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办公室印发《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南发〔2019〕1号)。2019年2月21日,《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专项清理我区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南机构改革办〔2019〕7号),由此开展机构改革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修订依据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南发〔2019〕1号)
三、修订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专项清理我区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南机构改革办〔2019〕7号)的改革清理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因机构改革出现的部门名称变化,职责调整等内容。
四、主要内容
对照《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南发〔2019〕1号)文件的改革内容,对机构改革后规范性文件涉及部门名称变化的,现进行清理调整:
拟将全文涉及到“区行政审批局”单位名称的,修改为“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依据为:《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南发〔2019〕1号)“二、调整优化区级党政机构和职能(一)对应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3.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13)组建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保留区行政审批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