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作需要和民主推荐情况,经研究:许建平、胡述华同志被确定为区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人选考察对象;高新芳、罗程渊、杨东伟、甘瑞华同志被确定为区直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区委组织部于2013年11月26日至27日,分别派出干部考察组,对上述同志进行考察。根据《白云区区管干部考察对象公示试行办法》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许建平,男,1961年10月生,汉族,湖南南县人,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白云区分局党组成员、调研员,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主任。
胡述华,男,1962年8月生,汉族,安徽金寨人,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白云区石井街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高新芳,男,1970年7月生,汉族,湖北安陆人,1987年11月参加工作,198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白云区委政法委副调研员。
罗程渊,男,1964年4月生,汉族,广东兴宁人, 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教育学学士学位,现任白云区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科长。
杨东伟,男,1972年7月生,汉族,广东饶平人, 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白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处级专职委员。
甘瑞华,男,1965年5月生,汉族,广东五华人,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现任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或干部考察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11月27日至12月3日止,共7天。
受理单位: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政通路28号
邮政编码:510405
电子信箱:bygbyk@163.com
联系电话:020-86580171 ;传真电话:020-86553929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
2013 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