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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图文解读)《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花都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2024-11-26
  •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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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花都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的通知》的音频解读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近年来

  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地注重历史文脉传承,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2023年,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并印发实施了《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提出了全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的要求,其中第七条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文化遗产普查数据进行筛选,提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名录方案,经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保护名录向社会公布。”

  传统风貌建筑是指能够反映历史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对整体风貌特征形成具有价值和意义,且未被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

  本次推荐认定的传统风貌建筑,均位于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范围内,历史风貌较为完整、保存质量较好、建筑类型多样,是花都区社会文化发展的实物见证。

  二、制定依据

  根据《广东省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等要求,花都区于2022年7月启动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核查认定工作。依据传统风貌建筑推荐标准,结合建筑现状使用情况,从建筑风貌价值、是否成组成片、现状保存情况、风貌是否保持原样四个方面,通过征询意见、现场踏勘、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将39处建筑纳入了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进一步完善了花都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三、主要内容

  本次推荐认定的39处建筑包含庙宇、祠堂、书室和民居四个类型。其中,黄沙塘村北帝庙反映了花都区民间信仰的地方文化特色;白石村高氏大宗祠、石荘高公祠等祠堂建筑是花都区聚族而居的宗族文化见证;茶塘村和武书室、绍艺书室等书室书舍建筑体现了花都区民间重视文教的传统;位于塱头村、茶塘村等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民居建筑,从企头房、一偏一正、三间两廊到一连四间,多样的平面形式反映了明清时期花都区居民生活方式和居住需求的演变,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


3-2《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花都区第二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的通知》的一图读懂.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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