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政策协调专项小组印发的《南沙区普惠性政策修订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需要对原政策涉及违反财经纪律检查、违规招商引资政策检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条款进行修改。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按照开发区政研室的统筹要求,对2020年印发的《关于支持南沙区渔业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了修订。
《关于支持南沙区渔业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共制定14条措施,主要措施支持产业园区内基础建设项目、扩大设施设备投资、科技创新奖励、品牌发展扶持、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扶持、用地保障、产业园项目贷款贴息扶持、上市及集聚人才奖、特别贡献奖、渔业产业金融服务保障等十个部分。渔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为10000万元。
三、政策亮点
(一)大力扶持渔业产业全面发展,给予最高财政补贴
通过对比省内各市相关产业园政策,我区大力扶持渔业基础设施、生产设施、产业融合和品牌建设,区财政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额的70%给予扶持,扩大设施设备项目投资额的45%给予扶持,加大支持力度。
(二)支持绿色健康水产养殖,打造湾区水产品质标杆
园区规划总面积3.9万亩,其中连片规模养殖面积达2.6万亩,标准化养殖面积达到70%以上,是广东面积最大的连片标准化鱼塘之一。支持渔业产业园通过规模化、低密度养殖,除园区企业配套设置尾水治理设施外,建设产业园外围建设健康养殖渔业水环境建设与监测系统尾水治理“双保险”。
(三)支持创建品牌发展
坚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塑造一批品质优良、具有南沙特色的品牌。同时,通过渔业主题文化节、申报国家地理标志性产业和打造区域公共品牌等形式,强化品牌打造宣传和推广,有效增强南沙水产品牌效应,践行“世界渔业看中国,中国渔业看广东,广东渔‘芯’在南沙”的发展目标。
(四)完善渔业产业架构完整,劳动就业增收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带动农户”的方式,以“基地+科研机构+公司+农户”和“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带动农户致富。引导农民成立合作社或渔业联合体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向无暇顾及农业生产的农户提供养殖水面托管、委托养殖、保底运营等多种养殖水面管理服务,盘活养殖水面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