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办函〔2024〕6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
本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市委组织部
· 市委宣传部
· 市委统战部
· 市委政法委
· 市委网信办
· 市委外办
· 市委编办
· 市委金融办
· 市委台办
· 市直机关工委
· 市委老干部局
· 市保密局
· 市政府办公厅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教育局
· 市科技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民族宗教局
· 市公安局
· 市民政局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审计局
· 市国资委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政务和数据局
· 市体育局
· 市统计局
· 市医保局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市政府研究室
· 市信访局
· 市港务局
· 市林业园林局
· 越秀区
· 海珠区
· 荔湾区
· 天河区
· 白云区
· 黄埔区
· 花都区
· 番禺区
· 南沙区
· 从化区
· 增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