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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音频、图文解读)《花都区中小企业助保贷业务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2024-08-28
  •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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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解读】

  【音频解读】

《花都区中小企业助保贷业务管理办法》音频解读

  【文字解读】

  为规范本区中小企业助保贷业务运作和管理,优化中小企业信贷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花都区中小企业助保贷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落实《花都区优化营商环境“春风送暖”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本区中小企业助保贷业务机制,切实降低本区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认真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结合本区实际,对2019年出台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由原《管理办法》的共九章四十五条修改调整为共八章四十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说明助保贷业务的政策依据、基本定义和运作原则。

  第二章“助保贷业务职责分工”。明确了中小企业助保贷业务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广州市花都区中小企业助保贷业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合作银行机构等主体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第三章风险补偿金的设立管理明确了“风险补偿金”的组成、企业助保金缴纳及返还规定。

  第四章“区助保贷业务中小微企业名单的确定和管理”。对助保贷业务贷款采用名单制管理,增加免申入库规定。

  第五章“助保贷业务贷款的申请和发放”。明确了申请流程、材料要求、贷款额度及贷款利率的上限规定。

  第六章风险补偿金的使用和管理”。明确了企业助保金及政府风险补偿金使用规定,以及政府风险补偿金与银行的补偿分摊比例。

  第七章“贷款风险控制及相关责任”。明确了贷后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附则”。明确与合作银行的业务约定及办法实施时间。

  三、主要特点

  一是简化进入“区助保贷业务中小微企业名单”条件要求,“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直接纳入名单,其他企业由相关合作银行机构自主推荐。

  二是简化助保贷业务贷款申报条件,取消“申请贷款额度1000万元以下及1000万元以上贷款”条件的分类,统一由银行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三是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企业助保金缴纳比例由1.5%和2%(贷款1000万元以上或以下分别缴纳1.5%和2%)统一下调至1%;贷款利率从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3倍降至不超过市场报价利率的1.15倍;信用类贷款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

  四、答疑解惑

  (一)助保贷适用范围对象有哪些

  1.本区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本区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

  3.其他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实质贡献的中小微企业。

  (二)助保贷业务贷款如何申请

  符合助保贷业务贷款条件的企业直接向助保贷业务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具体贷款额度以合作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三)助保金缴纳与返还规定

  企业助保金按助保贷业务贷款金额1%的比例缴纳,如企业申请助保贷业务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按照1000万元×1%=10万元计算,企业需缴纳10万元企业助保金。企业按期还清贷款后,若贷款期限内企业助保金无代偿,由区助保贷办公室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缴纳的助保金全额退还给企业。

  【图文解读】

花都区中小企业助保贷业务管理办法(图文解读)082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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