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实施背景
近年来,我市公共交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市民公共交通出行习惯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地铁线路从2004年的2条增加至目前16条,运营里程从37公里增加至653公里,163公里在建地铁将在未来3年内开通,公交与地铁客运量比例已从7:3变为3:7。为更好匹配市民出行习惯变化,促进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我市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正在加快推进公共交通系列改革,重点推动地铁公交一体化发展,加强公交与地铁接驳,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公交服务,努力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这次简化公交基础票价层级正是系统推进我市公共交通系列改革措施之一。
二、优化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充分体现公交的社会公益性,坚持实行低票价政策,有利于引导市民优先选择公交出行,是缓解交通拥堵、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
(二)科学合理定价原则。公交基础票价优化应有科学可靠的依据,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票价的制定既要充分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又要考虑行业竞争及市民承受能力,还要考虑实际操作的方便性。
(三)健全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优化公交基础票价,坚持公交行业的公益性定位,激励公交企业改善经营、优化线路、改进服务,有利于健全公交企业成本约束机制和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
(四)公平竞争原则。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大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对不同所有制公交企业和不同线路类型实行同等的定价原则,有利于促进经营者有序竞争和整体服务水平提升。
(五)坚持兜底民生原则。正确处理公交企业健康发展与保障群众生活的关系,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承受能力,对老年人、残疾人、军人抚恤优待对象、学生等特殊人群乘车政策不作调整。
三、调整内容
9月1日起分批实施,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日班车线路计价层级,由原有的1元、2元、3元、4元、5元五个票价层级简化至两级,保留2元、3元两个票价层级。优化后公交线路全程营运里程20公里(含)以下的,票价为2元;全程营运里程20公里以上的,票价为3元。广州始终坚持公共汽车电车公益性低票价政策,通过本次优化简化票价层级,有助于减少日常司乘票务纠纷、便于执行和监督,市民乘坐长线线路相对较划算,而且普通乘客和特殊群体的票价优惠政策以及快车、夜班车、BRT等线路票价保持不变。
四、实施范围
本次公交基础票价调整主要涉及市本级定价权限的公交线路,即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南沙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南沙片区”)除外)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批准经营的公交客运编码线路(不含定制公交等特殊线路)。
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属地管理的公交线路票价机制由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自贸区南沙片区范围内的公交线路票价机制由自贸区南沙片区管委会负责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