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红色预警时 停课不用等通知
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广州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指挥体系、预警预防、应急响应、抢险救灾、保障措施、善后处理等工作作了具体要求。同时,《预案》要求,相关部门要及时修订本级、本部门(单位)相配套的应急预案,并指导督促镇(街)、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修订相应预案。
《预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最大程度地减少水旱风冻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预案》明确了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总)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其中,《预案》要求,广州日报社将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开展全市防灾减灾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向公众播发重大三防新闻。
根据险情和灾情需要,广州将成立救灾现场指挥部,设在灾害影响重灾区。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市防总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市防总报告现场情况及应对情况;迅速了解、掌握情况,分析灾害发展趋势,指导事发地政府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分配救援任务,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灾人员;协调事发地政府组织做好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保障工作;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抢修公共设施、接收与分配援助物资;协助事发地政府开展善后处理、灾后恢复生产、恢复重建等工作。
关于应急响应启动时机,《预案》提到,根据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综合分析水旱风冻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因素,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按如下要求启动应急响应:防汛、防暴雨内涝、防风、防旱、防冻从低到高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当水旱风冻灾害态势变化达到新级别应急响应条件时,应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区三防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例如,根据要求,“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将持续”时,广州将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当6:00~8:00和11:00~13:00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时,所在区域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分别上午和下午停课,都无需等待学校对应主管部门的通知,当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区,或者学生居住地所在区发布此预警信号后,学生家长应当指导学生停止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