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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2024-04-15
  • 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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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


  为丰富本市养老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在本市家庭养老床位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原规范性文件进行完善,形成修订后的《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穗民规字〔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使政策更为符合养老服务的行业发展实际,更为精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多层次服务需求。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家庭养老床位是本市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创新举措。本市家庭养老床位工作开展以来,为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机构化”专业养老服务,让老年群众足不出户可享受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有效推动养老机构专业护理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受到老年人及家属的认可。经过近5年的探索实践,本市形成一批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初步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同时,在实践中收到服务机构及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及建议。为推动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在本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对现行政策进行修订,进一步强化居家养老基础、发挥社区养老依托作用,让绝大多数老人足不出户、不出社区就能获得专业的养老服务。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和修订要点

  《通知》共分为7章,包括总体要求、建设和服务规范、建床流程、建床资助、运营资助、其它政策衔接、工作要求7个部分和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参考清单、家庭养老床位智能化改造设备参考清单2个附件。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细化建设和服务规范。根据近年实践情况,参考其他省市做法,修改完善家庭养老床位的功能定位、服务对象、服务机构定义,细化工作要求,并根据住建部2023年印发的《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更新了《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参考清单》。

  (二)优化财政资助方式。将服务机构申请建床资助的服务时间从12个月缩短到6个月,将网络建设及服务费用纳入资助范围。原护理资助调整为运营资助,将网络服务、交通、人工成本纳入资助范围,增加三档运营资助的弹性,并适当降低资助服务频次及时长要求,更好激发服务机构参与家床服务的活力,让老年人灵活根据需求选择服务项目。

  (三)优化工作流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新增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让街镇深入参与到家庭养老床位管理服务中来,更好维护老年人权益和监督服务质量。在建床流程中,明确由居住地所在区的服务机构进行建床,床位建设核实流程中加入居住地街镇入户核实环节。优化建床及运营资助审核流程,将资助审核权由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下放到区、街镇两级,明确审核时限,提高审核效率,减少服务机构等待资助结果的时间。

  (四)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细化市、区民政部门、街镇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要求,新增建立服务机构进入及退出机制要求、违规行为处理等措施。

  (五)调整或规范表述。如根据近年新出台的上级政策文件更新制定依据、将“照顾需求等级评估”修改为“照护需求等级评估”等。

  三、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如对《通知》有疑问的,可以在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020-83184879向广州市民政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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