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了《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8月发布实施的《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于2023年8月到期,为保证政策延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招生工作实际情况,需对2020年发布的《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作出修订。
二、主要内容
2024年《实施办法》明确了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享受的待遇、申请办法等,最大限度满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
三、修订过程
区教育局于2023年6月中旬启动《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对我区近三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情况、上级招生政策以及我区招生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和深入调研;多次与区委政法委来穗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专题研讨、听取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法律专家、来穗人员代表等意见,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经过深入广泛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审慎起草论证,《实施办法》于2024年3月修订完成。
四、《实施办法》出台后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变”与“不变”
(一)一个调整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调整为“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教育部门将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基本稳定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和要求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