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打造“三城一岛”产业增长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举措》政策解读
一、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区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积极实施产业版营商环境改革,再次打响广州开发区政策创新金字招牌,按照区委党工委、区政府管委会工作安排,由区政研室牵头相关部门启动《关于打造“三城一岛”产业增长极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举措》(以下简称“新质生产力30条”)政策制定工作。区政研室在准确把握上级最新要求,学习借鉴上海、深圳等地经验做法,充分结合本区产业实际的基础上,形成政策初稿。其后会同职能部门、企业代表、行业专家开展10余场座谈研讨并多轮征求意见,在充分吸收企业、社会公众和法律顾问意见诉求后,对政策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新质生产力30条”。
二、主要内容
一是紧扣新质生产力主题,大力实施新质生产力七大合伙人行动。政策锚定“新质生产力”,对主题进行大聚焦、对形式进行大整合、对内涵进行大拓展,30条中共有26条紧扣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涉及27项资金扶持,超10项改革探索,加快构建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的广州开发区路径。在实施路径上,拓展延伸“城市合伙人”概念,大力开展培育新质生产力的“七大合伙人”行动【投资合伙人行动、项目合伙人行动、创新合伙人行动、企业合伙人行动、产业合伙人行动、园区合伙人行动、生态合伙人行动】,统筹打造最佳投资首选地、新型工业化先导地、科技创新策源地、优质企业集聚地、新质生产力示范地、新兴产业承载地、营商环境标杆地;在发展内涵上,紧紧围绕阻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痛点和堵点问题,聚焦投资、项目落地、研发创新、企业成长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成长规律精准发力,稳存量、扩增量、挖潜量,以政策激活全区新动能新活力,推动“三城一岛”产业增长极集聚成势。
二是聚焦七类重点企业,精准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企业矩阵。独角兽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优质外资企业这七类企业,是近年来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企业类型,也是创新性、成长性和综合实力最突出、最符合新质生产力特征的企业群体。为支持这些企业在我区无忧经营、跑得更快、跳得更高,政策对其反映强烈的增资扩产、用房用地等需求,专项设置7大条款,推动其迸发出创新裂变的动力活力,引领其发展成为龙头骨干企业和生态主导型企业。
三是探索改革新招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质生产力30条”从政策导向、政策创新和政策举措上摆脱了传统路径依赖。更加突出“以政策促改革”的新理念。强化改革思维,以改革创新驱动政策创新,以政策创新引领产业发展。比如,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用地需求,提出了“工业保障房”“一个产业+一个龙头企业”“科创0租园区”等新发展理念,有利于更好适应初创企业创新创业创造的需求。更加突出“以制度促创新”的新模式。政策改变资金扶持模式,把机制创新与资金扶持结合,构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比如,为破解新质生产力企业拿地难问题,建立“用地直通车”绿色通道,不设招商准入门槛、简化用地上会程序,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全力破解其成长的“烦恼”。更加突出“以评价论英雄”的新打法。30条中有多条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涵盖产业园区、总部企业、项目投资、企业人才等重点领域,通过精准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从“单一补贴”到“综合扶持”转变,赋能多向发力、立体发展的“全能型选手”,真正做到“筛”出优质企业,“挖”出潜力企业。
三、实施时间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