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助力南沙加快打造未来广州新核心、湾区发展新引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规划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持续提升规划资源要素保障水平及审批服务效能。
二、目标任务
聚焦经济社会需要和改善民生需求,持续推动规划资源领域审批服务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提高服务效能支撑镇街抓经济主战场,持续深化规划资源领域惠企利民工作实效。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内容包括立足提高用地效能、强化招商支撑、深化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共涉及:深化建设用地审批容缺机制、全面共享用地信息支撑产业招商、深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即办”、简化产业类和公益类项目方案调整程序、持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强化镇街抓经济主战场规划资源保障机制等10项具体措施。
四、有力举措
(一)深化建设用地审批容缺机制。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用地报批审查审批的相关政策,用地报批材料涵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多个范畴的业务,前期为适应快速保障项目落地的需求,已对《南沙方案》先行启动区范围内的用地报批试行了容缺审查、材料补充完善与审查工作“并联”的工作模式,一改以往“串联”模式,受到了业主单位的高度认可。
该项措施,一方面将容缺审查的“并联”工作模式扩展到全区;另一方面,结合试行情况进一步按照质量可把控、效率有提升的原则精简核心材料清单,支持区内更多项目受惠。
(二)全面共享用地信息支撑产业招商。该项措施主要对我区产业用地规划、报批、配套等各类数据信息进行全面摸底,逐步建立统筹全区可招商土地资源的招商地图,实现可招商土地资源数据展示交流平台的共建共享,完成从“项目等地”到“地等项目”的关键性转变。
优化前,各招商部门主要通过定期更新的产业图册掌握可招商土地资源信息。优化后,全面盘点熟地数据,摸查用地征拆、管线迁改、道路建设、供水供电等方面存在问题,分类分批明确土地整备推进计划和完成时限,按1个月内、3个月内、半年内、一年内分别梳理出各个阶段可供应的具体地块,实时共享给招商部门开展精准推介。
(三)深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即办”。该项措施一是实现流程再造,助力项目早开工。按照“企业承诺+批后监管”改革思路,由申请人出具书面承诺代替审批所需的图纸报告等技术性文件,将方案设计、放线测量、技术审查等材料筹备环节调整至承诺监管阶段,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投产。二是压缩时限,打造“即刻办+零跑动拿证”。通过推行全流程网办,实现申请提交、进度查询以及电子证照下载等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并细化现场踏勘标准,将现场情况纳入告知承诺内容代替现场勘验,精简审批流程,将审批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三是深化规划服务,全流程跟进批后监管。将批后监管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核发告知承诺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即建立台账,专人跟进,沟通指导企业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批后监管工作。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即办”通过流程再造,将审批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企业减少2个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约25个工作日,减少24项办理材料,缩短了至少60天的开工等待期。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即办”、“全流程网办”,打造“零跑动即拿证”的新体验。全流程专人指导跟进批后监管进一步完善了承诺事项批后监管工作,同时助力企业理顺办理流程,及时沟通解决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四)简化产业类和公益类项目方案调整程序。该项措施主要在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上实现以下突破:
一是优化建筑弹性调整机制。优化前,涉及建筑单体调整需经历“批前公示-方案调整-工程证调整”的程序,审批流程需24个工作日,总流程耗时超40天;优化后,在保持总平面布局和规划指标前提下,允许建设单位通过“工程证调整”单一流程完成调整,压缩审批时限至4个工作日,平均缩短施工等待期25天,为产业项目抢抓建设窗口期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实行场地局部调整即时确认机制。优化前,场地调整需重新履行方案调整流程,造成施工验收断点;优化后,项目可在规划条件核实环节直接确认场地优化成果,使得项目施工连续性提升,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快速投入使用、企业可快速竣工投产。此项改革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助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减轻企业和镇街负担,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五)持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该项措施通过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广州市内、省内及跨省通办,并持续扩大“跨域办”城市合作范围,提升服务覆盖面。
依托“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现有已开设的“线上企业专窗”的基础上,面向全体服务对象开通线上服务专窗并提供7×24小时在线咨询,实现全天候服务,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六)进一步深化“验登合一”2.0改革。“验登合一”2.0已在南沙区范围内,工业、仓储及科、教、文、卫等公共建筑不涉及分割转让及共有面积分摊情况的建设项目实施,企业在取得联合验收意见书并符合登记条件后,可申请按照“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成果”办理不动产登记,无需提供《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登记机构1小时内办理,为企业节省90%以上的时间成本。本次改革将通过优化“多测合一”成果,完善“验登合一”2.0、“交房即交证”、“抵押即交证”的办理材料及流程,使得“验登合一”2.0、“交房即交证”、“抵押即交证”更具普适性。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若干措施》属于新出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