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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非一套表抽中样本单位2024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2025年劳动工资统计季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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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03
  • 来源:广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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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非一套表抽中样本单位2024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2025年劳动工资统计季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反映非一套表单位经济发展情况,满足国家经济核算和宏观经济决策的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国家统计局抽取了部分非一套表单位开展2024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2025年季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与对象

   (一)劳动工资统计年报

  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I102-2表),调查对象名单详见“广州市统计局”官网本通知附件。

   (二)劳动工资统计季报

  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I202-2表),调查对象名单后续通知。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劳动工资统计年报I102-2表

  报送时间:2024年12月31日0:00—2025年2月20日24:00

  报送网址:https://tjy.stats.gov.cn/platform/page.html#/pc/internetLogin

  用户名: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wzb。

  (二)劳动工资统计季报I202-2表

  报送时间:

  一季度季报:2025年4月1日0:00—2025年4月15日12:00

  二季度季报:2025年7月1日0:00—2025年7月15日12:00

  三季度季报:2025年9月30日0:00—2025年10月15日12:00

  四季度免报。

  报送网址:https://tjy.stats.gov.cn/platform/page.html#/pc/internetLogin

  用户名: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wzb。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从业人员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除外)”的原则统计,劳务派遣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统计”;工资总额按照“实际发放”的原则统计,什么时候发放、什么时候统计。

  (二)从业人员指标以“人”为计量单位,工资总额指标以“千元”为计量单位,所有指标均须四舍五入后保留整数。

  (三)统计指标解释、统计口径等详细内容请参阅《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相关培训课件请登录广州市统计局官网“统计业务--资源下载”栏目查阅。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统计法》,安排一名专职人员(原则上要求负责财务或人事的工作人员)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季报工作。

  (二)有下属单位的,要督促下属单位及时报送年报、季报统计资料。

  五、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电话

传真

广州市统计局

83126225

83126329

83342870

荔湾区统计局

81868497

81863153

越秀区统计局

83262625

83262885


海珠区统计局

84395214

34386680

天河区统计局

38622480

38622407

38624384

白云区统计局

36229802

36312663

36213154

36255610

黄埔区统计局

82111491

82378559

82378559

番禺区统计局

84637716

84618681

花都区统计局

36898225

36898225

南沙区统计局

39052029

39052857

84986782

从化区统计局

87922902

87923158

增城区统计局

32829398

32829406

  附件:附件1:2024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非一套表)抽中样本单位.xlsx

                 附件2:2025年劳动工资统计季报(非一套表)抽中样本单位.xlsx

         

  广州市统计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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