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287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购买职工医保的准妈妈们,产检、分娩时发生医疗费用都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主办单位: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020-31710253
粤公网安备44010602000929号
粤B2-20040244号-1 网站标识码:440100000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